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广东省开展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1年11月19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督察报告。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督察组于2021年12月13日向广东省委、省政府进行反馈。督察组组长李家祥通报督察报告,广东省委书记李希作表态发言,广东省省长马兴瑞主持会议。翟青副组长,督察组有关人员,广东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有关部门和各地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督察认为,广东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工作力度大,取得明显成效。
广东省把深入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把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作为重大政治要求,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带头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挂点污染最重的茅洲河、练江污染整治,形成全省各级党政“一把手”亲抓亲管的良好局面。
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实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六大工程”,2020年先进制造业、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比分别提高到56.1%、31.1%。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持续开展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三旧改造”,累计完成32万亩。加强能源结构优化调整,能耗强度水平、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单位工业增加值水耗水平均位居全国前列。
采取超常规力度推动环境基础设施建设,2018年以来全省财政投入2100多亿元治水,新建城市(含县城)污水管网2.62万公里,新增生活污水处理能力708.9万吨/日。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主动破解邻避难题,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大幅提升。
加快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立省、市、县三级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出台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实施意见,积极推动与相邻省(区)合作开展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建立全省统一生态环境执法系统,在全国率先建成大气复合污染成分监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