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分局是汕头市环境保护局内设机构,汕头市环境保护局金平分局、龙湖分局是汕头市环境保护局派出机构,因工作需要,现决定开展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名额
(一)市环保局环境监察分局科员及以下公务员2名;
(二)市环保局金平分局科员及以下工作人员2名;
(三)市环保局龙湖分局科员及以下工作人员3名。
二、遴选范围
汕头市市直、市辖各区(县)及以下机关单位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三、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责任心强,踏实勤奋,有较好的工作能力和文字写作水平。
(二)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满2年的科员级及以下人员(含试用期,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至2016年12月30日);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专业要求详见《汕头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四)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2月30日后出生)。
(六)身体健康,刻苦耐劳,能适应全天侯工作;
(七)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7年1月3日至9日(上班时间),报名截止时间:1月9日下午5:00。
(二)报名地点:汕头市环境保护局人事科(汕头市丰泽庄东区5栋8楼,联系电话:88620986。
(三)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登录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hrss.shantou.gov.cn/)或汕头市环保局公众网(http://www.stepb.gov.cn/)下载并填写《汕头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报名时须提供如下材料(所有资料纸请用A4纸规格):
1.《汕头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1份(需贴近期大一寸彩色证件照);
2.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3.公务员身份、职务证明材料(任职文件或工作证)原件、复印件;
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应当写清楚同意该同志报考,并证明该同志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截至2016年12月30日在编在岗满2年);
5.近期彩色大一寸近照3张;
6.本人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或发表的文稿。
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名资格。
五、资格审查
由市环保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将资格审查结果通知报名人员,并向合格人员发放准考证。
六、笔试
笔试科目为申论,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基本素质和文字表达能力,笔试时间初定于1月13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七、面试
笔试合格考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遴选职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并发给面试通知书。如笔试成绩合格人数低于1:3的比例,则按照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面试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定于笔试后10天内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并将总成绩书面通知各位面试对象。然后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则确定笔试成绩高者为体检人选,并在汕头市环保局公众网发布通知。体检工作由汕头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在面试后10日内进行,由我局提前2天通知体检对象。体检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若出现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则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九、组织考察
由市环境保护局派出考察组到考察人选所在单位按规定程序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修养、业务水平、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查阅干部档案,核实公务员登记表等。若出现考察不合格,则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经体检合格者递补为考察对象。
十、确定遴选对象、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市环境保护局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遴选人员,并在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汕头市环保局公众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公示过程发现不宜选调的,经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同意后,依次递补遴选对象。
报名咨询电话:0754-88620986
汕头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