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于2019年4月30日经批准成立,是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处级,主要承担退役军人政策宣传、党建工作、信息管理、就业创业指导、信访接待、走访慰问、帮扶援助等事务性工作,是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因工作需要,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拟面向市内公开选调职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具体选调职位及资格要求详见《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开选调职员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条件
(一)从退役军人和烈属军属等优抚对象中选调,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工作责任心,作风务实肯干,志愿从事退役军人服务工作;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深圳市事业单位在编在岗职员,身份须是市内全额财政核拨事业编制;或深圳市行政机关在编在岗公务员;
(四)任事业单位管理7级岗(公务员正科级领导岗位)3年以上或事业单位管理6级岗(公务员副处级领导岗位)3年以下,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
(五)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六)正科级要求40周岁以下((1979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副处级要求50周岁以下(1969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时间:2019年9月30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3.按照有关规定未满工作服务年限或在任职试用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与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截止至2019年10月13日(以邮局寄出邮戳时间为准)。
2.报名资料。①《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开选调职员报名表》(附件2)(含电子版);②所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材料,以及其他反映个人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的材料;③本人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彩照3张(含电子版);④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在国外获得的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⑤任现职级文件或干部任免审批表或深圳市职员聘用备案表,或其他能证明公务员身份或职员身份的有关证明材料;⑥退役军人和烈属军属等优抚对象相应的证明材料。
3.报名方式。报名以中国邮政EMS邮寄材料方式进行。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72号天平大厦(联系人:卓先生,联系电话:0755-88258979)。电子版材料刻录成光盘一起寄送。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报的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者提交的资料,核对并审查是否符合选调职位的资格条件。资格初审仅对报名人员如实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核对。
考试前,将组织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名者需携带《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开选调职员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及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审查通过者,发放考试通知书。其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职位要求最终以资格复审、考察为准。
原则上按照各职位拟选调人数与参加考试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从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参加考试人员。通过资格初审者不足拟选调人数3倍的,选调单位视情况决定是否减少选调名额或取消该选调职位。
(三)考试
考试形式分为笔试、面试两种。主要考察考生的分析理解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等。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分。原则上按照各职位拟选调人数与考察人选1:1的比例,按照考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在考察环节,考察对象出现自动放弃或考察结果不合格等情况的,选调单位可按考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择优确定递补人选。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和考察
1.提交资料:考察时考察对象需提交《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聘拟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附件3);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出具的意见;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现实表现鉴定及政审意见。
2.选调单位按规定对考察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考察。
(五)确定选调人选
综合考试成绩、考察情况,由选调单位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及任职手续。
四、有关说明
(一)资格条件时间均截止至2019年9月30日。
(二)选调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选调资格,并由其个人承担一切后果。
(三)报考者现工作岗位为领导岗位,拟任人选的职务职级以选调职位表为准。
(四)报考人员职务层次的取得与国家法规、政策不符的,不得参与本次选调。
本公告由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
附件:
3.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聘拟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doc
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