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我办拟在全市党政机关范围内公开选调4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范围和岗位职数
在全市党政机关范围内,选调中共佛山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一级科员职位,共4名,其中经济类1名,理工类3名。
二、基本条件
(一)通过公务员登记的在职在编公务员(不包括聘任制公务员)。年度考核均称职及以上;
(二)中共党员,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专业为经济学(投资类)、新材料、电子信息、装备技术、机械等,985、211学校毕业,有招商引资、产业发展工作经历的优先;
(三)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11月15日后出生),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四)具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
(五)综合素质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身体健康,事业心和责任感较强,具有较强沟通协调能力。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时间: 2019年10月22日(星期二)至2019年11月15日(星期五),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
2.报名地点:中共佛山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惠景路8号6楼611室),联系人:曾先生、罗小姐,联系电话:0757-83100607. 83107699。 邮编: 528000.
3.报名要求:请本人填写《中共佛山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填表人须亲笔签名。对报名资料及其他事宜有疑问的,请及时咨询。报名所需材料:①报名表;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工作证的复印件;③个人起草撰写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复印件5份以上及相应的证明材料;④近期小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和近期正面个人全身生活照片一张。
以上材料请于2019年11月15日前(以邮件收到邮戳时间为准)将相关材料寄至报名地址。
(二)资格审核。根据职位条件和人员适岗原则,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和填报的材料进行初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报名。一是受过刑事处罚、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应该回避没有回避的;三是其他不宜参加公开选调情形),符合初审条件的,将电话通知笔试,具体时间待定。
(三)笔试。业务能力测试,笔试成绩占4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一定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四)面试。面试成绩占60%。 面试方式另行通知。
(五)考察。按规定对人选进行政治审查和考察。如政治审查和考察不合格,或考察人选主动放弃,或其他原因不同意调出及不接受前往考察的,视情况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六)体检。考察结束后集中安排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可视情况依次递补。
(七)录用。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提出拟选调人员,经办室务会研究同意后,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保持手机(报名表上手机号码)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二)报考人员如存在弄虚作假或有违法违纪记录的,取消选调资格。
(三)拟调入人员的原职务职级高于选调职位职务职级的不予保留。
(四)如果1个职位报名人数没有达到3人以上,将取消公开选调。
附件:中共佛山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doc
中共佛山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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