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珠海市香洲区面向全国公开选调36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全国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在职在编公务员。
二、资格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语言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
(二)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三)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3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身心健康。
(五)具体职位条件详见《珠海市香洲区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选调:
1.正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受过刑事处罚和行政拘留的;
4.历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或基本称职等次的;
5.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
6.试用期未满的;
7.尚处于脱密期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每人限报1个选调单位类别,同时对该类别中所含单位填写选调意向。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zuzhibu514@vip.163.com(邮件名称请注明“选调公务员+选调职位代码+姓名”字样)。
2.报名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2月7日17时30分止(以电子邮件收件时间为准)。
3.报名材料:
(1)珠海市香洲区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和签名扫描版各1份);
(2)珠海市香洲区公开选调公务员信息采集表(附件3,电子版);
(3)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1张;
(4)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任现职务或现职级文件(干部任免审批表或职级套转表)原件扫描件电子版。
(二)确定参加考试人员
按照各类别选调职位要求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综合岗位匹配性和报名人数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筛选,确定参加考试环节人员。
未进入考试环节的,不再另行通知,所交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三)考试
采取初步面谈、现场考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参加考试人员的任职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
1.初步面谈
初步面谈采用实时视频方式进行。
2.现场考试
根据初步面谈情况,确定参加现场考试人员。参加现场考试的人数按各职位选调人数分段计算,具体函数为:
其中:x代表该职位选调人数,y代表参加现场考试人数。
现场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笔试重点考察应试者理论素养、知识水平和文字综合能力,面试重点考察应试者的实际工作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按百分制计分,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予录取。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的报名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拟选调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达不到各类别选调人数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体检对象。
(四)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参加体检的报名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拟选调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时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政治上不合格的,视为考察不合格。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拟选调人员的公务员身份、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准确性以及其政治表现、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财务状况等方面的情况,核实有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文件要求,严格审核拟选调人员的个人档案,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对档案存疑的拟选调人员不予录用。
(六)确定选调人选
根据考察情况,并结合其对选调单位的意向,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及其调入单位。
(七)公示
按规定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八)办理调动手续
按珠海市调入程序办理调动手续。选调人员从调入之日起在香洲区工作时间不少于5年。
四、其他事项
(一)在选调工作的全部过程中,香洲区公务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将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选调资格:1.报名材料弄虚作假的;2.经审核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3.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4.公示的结果影响选调的;5.选调人员主动放弃的;6.自发出商调函后,3个月内未办结选调手续的;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因被取消选调资格或其他原因而出现选调职位空缺的,由香洲区公务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递补。
(三)现任职务职级高于一级科员的报名人员,需提交自愿放弃原职务职级并同意任一级科员确认书。
(四)其他未尽事宜,由香洲区公务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56-2516710。
附件:
3.珠海市香洲区公开选调公务员信息采集表.xls4.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9年版).xls
香洲区公务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