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深圳市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选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公务员6名(岗位具体要求见附件1)。
二、选调范围
党政机关在编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二)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30日),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四)现任乡科级正职及以下领导职务、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或相当层次职级公务员。
(五)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3.在任职试用期内或者未满工作服务年限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以邮政EMS邮寄材料方式进行,不接受非EMS快递和现场报名。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报名材料不再退回:
(1)《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选调公务员报名表》1份(附近期大一寸蓝底免冠证件照1张)。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现任职务任免文件复印件各1份,归国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1份;笔试阶段查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3)本人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或发表的文稿,工作期间所获荣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需同步将电子档《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选调公务员报名表》和证件照以“选调报名+姓名+选调岗位+编号”为主题发送至电子邮箱swbgtmsc112@163.com。
2.邮寄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八卦路55号905办公室。邮政编码:518029。联系电话:0755-88132286。
3.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1月1日截止,以报名材料邮寄邮戳为准。
(二)资格初审
根据选调条件和报名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三)综合研判
市委办公厅结合资格初审情况进行综合研判。
市委办公厅可根据实际情况对研判对象进行岗位调剂。
(四)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研判情况确定考察对象。
(五)组织考察
市委办公厅将组成考察组,到选调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广泛听取意见,查阅个人档案,重点审查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情况,并请所在单位出具对被考察人的现实表现鉴定等材料。
(六)确定选调人选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若符合职位要求的人选不足,适当调减选调人数或取消选调职位。
(七)办理调动手续
获准选调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未获选调的,不另行通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