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云浮市农业农村局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名额
市农业农村局副科长1名。
二、选调范围
云浮市各级党政机关单位(含中直、省直驻云浮机关单位)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公开选调的公务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口头表达和写作能力,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奉献精神、团队精神和协作精神;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公务员;
4.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具有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有农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3日后出生),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接受报名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转任后即构成法律法规规定回避关系的,以及转任后可能产生不良影响的;
7.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公务员程序包括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考试、考察、体检、确定人选、公示、办理手续等环节。
(一)发布公告。本次选调在云浮组织工作网、“云浮党建”微信公众号、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云浮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发布。
(二)报名。本次选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网络或电话等形式报名。
1.报名地址: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兴隆路45号云浮市农业农村局(人事科)(报名人员需凭报名表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联系电话:0766-8923092;
2.报名时间:2023年1月4日至1月18 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3.报名材料:报名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供以下纸质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同时将报名材料的电子版及彩色扫描版发至指定电子邮箱(文件名统一为“公务员选调+姓名+所在单位名称+手机号码”),邮箱地址:f8923092@163.com;
(1)《云浮市农业农村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可在云浮组织工作网、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
(2)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可提供本人独立起草的综合性文稿等文字材料2篇(每篇2000字以上),或以本人名义在市级以上媒体发表的文章和政务信息多篇;
(4)撰写500字左右的个人简介材料;
(5)工作期间所获荣誉证书及复印件;
(6)本人近期蓝色渐变底大一寸彩色电子照片(以“姓名+身份证号”格式命名,JPG格式,300KB以下);
(7)本人《公务员登记表》及有关任职文件复印件;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及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并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资格审核。由市农业农村局结合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文字材料、奖惩等综合情况进行资格初审,择优选择考生参加笔试。
(四)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项内容。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采取闭卷形式评分。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思想理论水平、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等。确定为面试人选的,需在面试人选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没有提交证明的不得参加后续考试。
笔试、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方式,满分均为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五)考察。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排名按1:2比例确定差额考察对象人选。按照干部考察的有关规定,到差额考察人选所在单位进行考察谈话,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对差额考察对象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阅社会信用记录等。
(六)体检。根据考察结果和人岗匹配情况,择优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不合格的可视情况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七)确定人选。根据考察对象的总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综合各方面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
因选调人员政审或组织考察、体检不合格,考察人选主动放弃或所在工作单位不同意调出等原因导致岗位出现空缺的,视情况可依次递补。
(八)公示。按规定对拟选调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有影响转任情形的,依照规定取消其转任资格,并根据需要递补。
(九)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平级转任手续。
五、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开展,报考者要按照云浮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自报名之日起做好自我健康观察,每日如实进行个人健康申报,并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参加考试人员须持粤康码绿码、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选调工作时间调整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发布公告。
六、有关要求
(一)资格审核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即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二)报名人员不得有托人说情、打招呼等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三)本次选调将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各环节入围人选。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固定电话和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凡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四)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本次公开选调对报考者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五)本公告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接受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监督,未尽事宜可向市农业农村局(人事科)咨询,咨询电话:0766-8923092。
云浮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