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2年度茂名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现就体检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选
根据职位遴选人数,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1:2差额确定体检人选,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标准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
三、体检组织
体检由遴选机关负责组织,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
四、体检时间
具体由遴选机关负责通知,一般应当在2023年1月18日前完成。
五、注意事项
1.请入围体检的考生在规定时间,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近期2寸免冠彩照1张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3.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4.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请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5.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体检过程中,考生须接受统一管理,严格遵守体检纪律,不得单独活动,不得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手机等所有通讯工具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严禁家属等无关人员随同。
6.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遴选。
7.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8.体检医疗机构和体检医师根据体检项目的规定,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检查和复检。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遴选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前,遴选机关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
9.体检费用由遴选机关承担,但如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提出复检要求的,复检相关费用由考生承担。
10.参加体检的考生应当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自觉服从体检医疗机构的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
附件:2022年度茂名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考试总成绩.xlsx
中共茂名市委组织部
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