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中共龙门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下属事业单位龙门县统战工作服务中心拟面向全县公开遴选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和数量
管理岗九级职员及以下事业干部1名。
二、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龙门县内公益一类、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遴选条件
遴选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政治立场坚定,坚定不移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较强的综合素质能力,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敢于担当、乐于奉献,具有长期在报考岗位工作的思想;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3月20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体要求详见遴选岗位表),中共党员;
5.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无违法犯罪记录。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遴选: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政治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司法机关侦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按照中央和省有关规定,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或试用期未满的;
5.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不得参加遴选的其他情形的。
三、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接受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由龙门县统战工作服务中心在龙门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开发布遴选公告。
(二)接受报名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4月4日至4月7日(3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由本人到龙门县委统战部办公室进行报名,地址: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龙城街道东门路2号,联系电话:0752-7780214
3.报名须提交或填签以下材料:
(1)《事业单位公开遴选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4)所在单位同意参加遴选意见及主管部门意见原件。
(三)报名注意事项
1.由龙门县统战工作服务中心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登记报名;对不符合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向报名人员现场反馈理由。初审依据为《公告》中遴选人员基本条件和提供的报名资料。
2.报名必须使用有效的居民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遴选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遴选资格。对伪造、变更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为确保遴选人员的诚信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和代报名,遴选人员须本人携带全部报名资料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报名。
(四)考试
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5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试内容为通用能力测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时间、地点和有关安排在龙门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在上述网站公布。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方可参加笔试考试。
2.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协调、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遴选岗位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组织面试。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等规定组织。参加面试人选名单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在龙门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布。
(五)组织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遴选人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龙门县统战工作服务中心公开遴选工作小组按有关要求进行。如遇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或其他原因放弃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体检
根据考察情况按遴选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限一次。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七)公示与聘用
1.按遴选人数等额确定遴选对象,并在龙门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公示7个工作日。
2.经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调动聘用手续。
四、工作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中共龙门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