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内公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2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职位
(一)选调范围:深圳市内各级党政机关(不含中央、省直机关驻深单位)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公人员)。
(二)选调职位: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详见《共青团深圳市委员会2023年面向市内公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条件
参加选调的人员除符合职位具体要求外,须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中共党员。
(二)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三)年龄30周岁以下(1992年2月1日以后出生)。
(四)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有吃苦奉献精神,组织纪律性强,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身体健康。
(五)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六)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街道新招录公务员参加选调的,需在街道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月31日)。
(七)已完成公务员登记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受党纪政务处分的;
3.按照有关规定未满工作服务年限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5.具有其他不得列为考察对象的情形;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2月28日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请报考人员发送邮件至指定邮箱进行报名(具体邮箱地址见职位表)。
3.报名时考生需上传以下材料作为附件:
(1)共青团深圳市委员会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个人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如考生为研究生学历,需同时提供本科和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归国留学人员需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任现职务职级文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
(4)个人信息汇总表(附件3)。
(5)本人起草的具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或发表的文稿,或其他能反映个人工作能力和实绩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提供本人签名的PDF扫描件,(1)(4)项需同时提供可编辑电子版,以“姓名+手机号码”为主题打包发送至职位表中指定邮箱。
(二)资格审查
根据选调条件和报名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进入考试环节。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另行通知。
(三)考试
本次公开选调考试形式包括笔试、面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考试情况综合研判,研究确定考察对象人选。
(五)组织考察体检
考察组到选调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回避等情形,如有因故放弃选调资格或在考察过程中发现考察对象有弄虚作假等行为、不具备选调资格等情形的,依次进行递补考察。考察阶段同步安排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六)确定选调人选
综合考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按照有关规定公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调动手续
获准选调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附件:
1.共青团深圳市委员会2023年面向市内公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2.共青团深圳市委员会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共青团深圳市委员会
202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