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德庆县纪委(监察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遴选5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德庆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及派驻机构科员5名。
二、选调范围及条件
1.本市范围内机关、参公单位具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身份,已完成公务员登记或参公登记且在编在岗(聘任制公务员除外);
2.政治立场坚定,党性观念强;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纪检监察工作;道德品行端正,自律意识强;公道正派,敢于坚持原则。
3.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具有2年以上(2014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公务员(参公人员)工作经历。
5.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12月3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6.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7.报名人员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8.适合出差下乡工作。
9.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选调范围:①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②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③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④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⑤存在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选调情形的。
三、选调程序
本次选调工作由中共德庆县纪委办公室具体组实施,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月16日至2017年2月10日。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两种方式。现场报名地点:中共德庆县纪委办公室(德庆县德庆大道县委大院县委大楼721室)。网络报名:报考人员须将报名所需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dqjw6688@126.com。联系人:姚斯聪,咨询电话:0758-7781853。
3.报名材料:报名人员须填写《德庆县纪委(监察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可在德庆政府网下载),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根据报名人员提交材料审核资格,经初审符合条件的,在德庆政府网公布参加考试名单。
(三)考试。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纪检监察工作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面试名单,并在德庆政府网公布。
(四)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职位招录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按1:2的比例差额确定考察对象。由德庆县纪委(监察局)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进行考察。根据考察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调人员。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公示和调动
经德庆县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确定拟遴选人员,并在德庆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管理权限办理转任手续。
四、其他
(一)公开选调的有关信息通过德庆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eqing.gd.cn/)发布。选调期间,请报考人员主动关注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保证报考时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通讯方式不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二)本次选调由中共德庆县纪委办公室组织实施并对选调过程中有关事项负责解释。
(三)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中共德庆县纪委办公室
2017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