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茂名市委政法委员会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中共茂名市委政法委员会拟面向全市分为公开选调公务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中共茂名市委政法委员会公务员5名。
二、选调条件
(一)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乡镇公务员和省选调生必须符合有关转任条件,副科以下职务;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三)基友良好的文字基础,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能熟练使用电脑办公;
(四)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热爱政法工作,有基层工作经历优先;
(五)年龄要求为1982年1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12月28日止。
(二)报名方式:以现场报名活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报名(报名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报名地址:茂名市油城五路28号大院7栋32楼中共茂名市委政法委政治处,邮政编码:525000,联系人:黎丽、张彩霞,联系电话:0668-2910131(传真)。
(三)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在网站上下载)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3.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照3张;
4.个人详细的经历材料;
5.本人独立撰写的文章2篇。
(注:所有要求提供的材料统一用A4纸。邮寄报名人员有关材料的原件可在参加笔试时带来确认。)
四、选调程序
(一)资格审查。我委将根据选调条件,对报名者所报的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通知其本人参加笔试。
(二)笔试。根据材料写1-2篇文章。采取闭卷方式,考试时间为180分钟。满分为100分,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三)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选调人数的比例为3:1.面试形式为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满分为100分。
(四)体检。面试后,笔试与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五)组织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情况,确定考察人选,市委政法委政治处负责组织考察工作。考察内容主要是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
(六)研究决定。根据考察情况和考试成绩,市委政法委机关领导班子会议研究确定选调人员。
(七)审批录用。将确定的拟选调人选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公示7天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中共茂名市委政法委员会
2016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