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我市审计机关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公开选调公务员4名。
一、选调职位和人数
佛山市禅城区审计局科员2名,佛山市南海区审计局科员1名,佛山市高明区审计局科员1名(职位表详见附件1)。
二、选调条件
选调人员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身体健康,吃苦耐劳(需经常出差),具有较强的文稿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及一定的审计专业知识。
(二)具有2年以上(含试用期)经历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不含聘任制)。
(三)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四)具有选调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专业技术资格和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一)未满试用期的;
(二)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三)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四)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截止至2018年3月23日。
2.报名要求:以邮寄(邮政速递或顺丰速运)或现场投递材料的方式报名。报名时按顺序提供以下材料(所有材料使用A4纸张):
(1)《佛山市审计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及近期大一寸红底证件照2张;
(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复印件(境外学历学位者需提供教育部认证证明);
(3)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近三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专业技术资格、外语等级证、计算机等级证等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
(6)个人详细的经历材料。
3.报名地址:根据报考职位将材料投递到对应单位(地址详见附件1)。
(二)资格审查。根据职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各单位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择优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考试(经初审,对不符合报名要求的,报名资料不予退还)。根据审查情况,将以电话形式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其余报名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试。考试分笔试(专业测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两门,内容为专业知识和审计理论知识,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职位选调人数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等额确定考察对象。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依据总成绩排名等额确定体检人选,集中安排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可视情况依次递补。
(五)考察。按规定对人选进行政治审查和考察。如政治审查和考察不合格,或考察人选主动放弃,或所在单位不同意调出及不接受前往考察的,视情况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六)公示。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由佛山市审计局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转任。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选调人员,并按照人事调动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保持手机(报名表上手机号码)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二)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如存在弄虚作假情况或有违法违纪记录的,取消选调资格。
(三)联系和咨询电话(工作时间):根据报考职位联系对应单位(电话详见附件1)。
佛山市审计局
201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