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局拟面向广东省范围公开选调公务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人数
佛山市南海区南海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科员2名,从事安全生产执法岗位的工作。
二、选调条件
选调人员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以下具体要求:
(一)广东省范围内已经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包括聘任制公务员;
(二)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责任心强,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吃苦耐劳,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三)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7年3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
(四)选调职位、条件详见《佛山市南海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五)有公安办案经验者优先。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五)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7日至3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天佑一路七号三栋南海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303室办公室,联系人:王小姐,联系电话:0757-86332801,传真:0757-86332288,邮政编码:528200。
3.报名方式:以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邮寄报名的,需将报名材料(信封写明“选调公务员报名材料”)快递至报名地点,以邮戳时间为准。
4.报名材料:
(1)《佛山市南海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1份(双面打印)、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证件照2张(其中一张粘贴在报名表上);
(2)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学历学位证、《公务员登记表》及有关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各1份。
(二)资格审核
根据选调条件对报名人员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通知参加考试,未收到通知的视为未能进入本次选调范围。
(三)考试
1.第一次面试。此次面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逻辑思维水平、口头表达能力、个性特征、专业知识等综合能力。按照与选调职位数1:10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笔试人员。不足1:10比例的,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确定笔试对象。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南海人才信息网http://www.nhrc.com.cn/公布考生第一次面试成绩和进入笔试人员名单。
2.笔试。笔试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应变处置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能力素质。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照与选调职位数1:5的比例,从第一次面试和笔试总分的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第二次面试对象。不足1:5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第二次面试对象。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南海人才信息网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和进入第二次面试人员名单。
3.第二次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模式进行,总分100分,此次面试分数随总成绩同时公布。
4.总成绩。第一次面试、笔试和第二次面试成绩按3:3:4比例合成,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由我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划定。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南海人才信息网公布考生总成绩和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总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调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参加体检之前考生必须提供报名所需的证件材料原件供我单位复核,并提交所在单位同意调出证明材料,不能提供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若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弃权出现空缺,由我单位决定是否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人选。
(五)组织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情况。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选调的,由我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办理调动手续
经体检合格、组织考察后,确定人选名单在“南海人才信息网”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接有效投诉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公示期间发现问题的,由我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四、有关说明
(一)报名人数不足1:3比例的不予开考。
(二)确定调入的公务员,均任职为科员职务。如在原单位任职中层或以上职务的,须自愿放弃原任职务。
(三)家属随迁等个人事项自行解决。
(四)选调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隐报瞒报等行为,取消选调资格,并由其个人承担所有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五)监督投诉电话:本单位纪检组电话0757-86288073
佛山市南海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