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国家有关规定,云城区纪委、区监委决定面向本市及周边市、县(市、区)公开择优选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人数
拟选调公务员共6名(详见附件1:《云城区纪委区监委2018年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一览表》)。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党性观念强,道德品行端正,敢于坚持原则,热爱纪检监察工作,无违纪违法记录,年度考核均在称职等次以上;
2.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含参照管理公务员),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截至2018年5月20日),有服务年限要求的还需满服务年限;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职级为科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3年5月20日后出生);
4.身体健康,能适应高强度工作任务。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接受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调查的;
2.受过纪律处分的;
3.试用期未满的;
4.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人员;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采取个人自荐或单位推荐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所有纸质材料请用A4纸张打印):
1.报名登记表(可在云城区纪委网站、云城区委组织部网站、云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一式2份,近期大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3.有关任职文件及公务员身份复印件;
4.本人独立完成或主笔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2篇。
四、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自即日起至2018年5月20日止。现场报名的,请在工作日内到云城区纪委办公室(云浮市云城区解放中路32号区政府大院5楼)报名并递交材料。寄送材料的,以邮戳为准,相关报名材料请寄到云城区纪委办公室(云浮市云城区解放中路32号区政府大院5楼),邮政编码:527300,联系人:江莉,联系电话:8822259。逾期不接受报名。
五、选调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包括资格审查、考试(含笔试和面试)、体检、考察、选调五个环节,均由云城区纪委组织实施。
(一)资格审查。云城区纪委办公室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能参加笔试,并向报考者说明理由。
(二)考试。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笔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重点考察应试者的理论水平和文字综合能力。面试在笔试结果结束后进行,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主要考查应试者的思想理论水平、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等。
云城区纪委将采取电话、手机短信的方式,通知考生参加笔试和面试的相关事宜。
笔试成绩、综合成绩的合格分数线由云城区纪委划定。
(三)体检。根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算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具体体检事项由云城区纪委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
(四)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选调考察人选,按照干部考察的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主要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全面核实其是否符合资格条件。
(五)决定选调。根据考察对象的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研究决定拟选调人选,在云城区纪委网站公示5天后,按有关规定办理选调手续。未获选调的,不另行通知。因故不能选调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
六、有关纪律要求
(一)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二)报名人员不得有托人说情、打招呼等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附件:
1.云城区纪委区监委2018年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一览表.doc
中共云浮市云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云浮市云城区监察委员会
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