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阳江市人民检察院拟面向全市党政机关公开选调检察辅助人员(书记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检察人员的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条件,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风优良,有较强的组织和实践能力;
(二)具有公务员身份(不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任职级为一级科员或相当职级;
(三)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学位,须为法学相关专业;
(四)具有从事党政机关2年以上(截止至2020年9月1日)工作经验,且近两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五)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六)符合公务员转任条件,所在单位规定了服务年限的,须服务年限届满。
二、报名
(一)报名的时间和方法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6日至2020年7月24日。
2、报名地点:阳江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3、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本人到现场报名或通过电子邮箱报名。每个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4、报名范围:全市党政机关公务员,检察系统人员除外。
现场报名地址:阳江市人民检察院1号楼409室,联系电话:0662-3360345;邮箱地址:yj_jcy@163.com(报名时间以收到报名邮件时间为准);到现场报名需佩戴好口罩;通过电子邮箱报名的,所需提供的资料需邮寄到阳江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地址同上,邮政编码:529500)。
(二)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料:
1、《阳江市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一式2份;
2、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及办案成果、研究成果、发表文章、撰写的材料等原件以及复印件1份;
3、近期正面免冠大1寸彩色证件照1张;
4、面试结束后,入围考察的考生须提供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现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1份。
(三)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准予报考,通知参加笔试;不符合条件的,不另行通知。
三、考试
考试由市检察院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分笔试和面试,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60%和40%。
(一)笔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及实践应用技能;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笔试合格者参加面试,各报考职位分别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确定入围考察人选。
(一)初步考察。按照干部考察的有关规定,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谈话,查阅档案、查看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
(二)实践考察。经初步考察合格的,安排到市检察院机关跟班实习10个工作日,根据实习表现,结合初步考察,确定拟选调人选。
(三)体检。根据考察情况,由阳江市人民检察院统一组织拟选调人选到指定医院体检,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
五、确定人选和转任
综合考察及体检情况,经市检察院选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同意后,确定选调人选,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六、递补
如出现考生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等情形导致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成绩排名递补人选。
七、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人员须保持手机(报名表上手机号码)畅通,笔试、面试、体检等有关事宜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未进入下一环节的不再另行通知)。
(二)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
阳江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