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链接
2024年8月16日,广东省长王伟中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1310”具体部署,研究进一步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全面推进美丽广东建设等工作。会议审议《关于全面推进美丽广东建设的实施意见》《美丽广东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强调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融入我省现代化建设全过程,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全面建设美丽广东,打造美丽中国先行区。
二、深度解读
★广东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绩单”
全省大气六项主要污染物浓度连续9年全面达标;全省149个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92.6%,劣Ⅴ类断面全面消除;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2.04%;全省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提升至64.7%;全省森林覆盖率达53.03%,红树林面积达1.06万公顷。
1.打好蓝天保卫战,大气六项主要污染物浓度连续9年达标。
2023年广东大气环境质量持续高位改善。其中,全省大气六项主要污染物浓度连续9年全面达标,AQI达标率94.8%,改善幅度排名全国第2;PM2.5浓度为21.1微克/立方米,在全国排名第4;臭氧(O3)浓度为14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9%,优于全国平均水平,排名上升6位;全省各地市全年重污染天气共2天,未超出国家下达的目标。此外,2023年全省森林覆盖率达53.03%,红树林面积达1.06万公顷,县级以上自然保护区1361个,建成国际、国家和省级重要湿地36处,均位居全国前列。2023年,广东大力推进重点行业企业浓度治理,例如在8月至10月臭氧高发季,围绕煤电、钢铁、水泥、玻璃、石化化工、油品储运销等重点行业组织开展全省空气质量改善监督帮扶实战练兵,共帮扶企业2046家。此外还全面加强移动源监管,淘汰拆解老旧机动车超过60万辆(其中柴油车17万辆),推广新能源汽车93万辆。广东还强化PM2.5和臭氧协同防控研究,完成珠三角PM2.5和臭氧污染协同防控技术与精准施策示范项目研究,重点研究解决PM2.5和臭氧污染的生成和传输机制、二次污染快速溯源、关键污染源排放动态表征等关键问题和技术,提炼形成珠三角地区PM2.5和臭氧污染精细化管控体系,提出区域空气质量全面达到WHO-II目标值的策略建议。下一步将加快推进钢铁、水泥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和石化、涂装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打好“车、油、路、港”协同治理组合拳,强化污染天气区域联防联控,精准有效应对污染天气。
2.推进农村污染治理,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提升至64.7%。
广东省以实施“百千万工程”为契机,2023年全省加快推进农村污染治理。2023年印发实施了《关于贯彻“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高水平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工作方案》,召开全省经验交流会专项部署推进,明确省级驻镇帮镇扶村资金不少于20%比例用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截至2023年底,全省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64.7%。在农村环境整治方面,过去一年广东统筹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厕所革命工作,持续推动各地开展农村环境整治,新增完成1395个行政村环境整治,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达96%以上。聚焦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广东还推动各地按照“一水体一方案”原则制定农村黑臭水体整治方案,并开展往年完成整治水体“回头看”,完成51个国家监管清单农村黑臭水体监测,针对监测不达标情况督促各地核实整改。在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上,编制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修订)、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和省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80%,化肥减量增效“三新”示范区建设面积达95万亩次。
3.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149个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92.6%。
2023年广东着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取得有效成果。据统计,全省149个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92.6%,劣Ⅴ类断面全面消除。县级以上集中式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农村“千吨万人”水源水质达标率94.8%。全省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为92.3%,创近年来最好水平,珠江口邻近海域水质优良比例提升至77.8%,较2022年提高6.1个百分点。在深入实施碧水攻坚行动中,广东新建城镇污水管网超8000公里,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提升至75.7%;累计排查河湖岸线超20万公里、入河排污口超10万个,4015个问题排污口整治完成率达98.5%。全面推进珠江口邻近海域综合治理攻坚,对全省7600多个入海排污口实施动态监管。开展海洋垃圾治理试点,建立深圳湾、大鹏湾保洁工作机制,累计清理垃圾700余吨。在打好净土保卫战方面,广东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2.04%,并建立公开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启动渗漏排查、周边地下水环境监测。在大力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方面,珠三角9市全部纳入国家“十四五”“无废城市”建设名单。生活垃圾总处理能力16.3万吨/日,焚烧占比达83%,10个地市基本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
4.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碳排放配额累计成交量和金额均居全国首位。
加快推动经济社会绿色发展,也是2023年的重点工作。报告显示,完善碳达峰碳中和“1+1+N”政策体系,印发《广东省推进碳达峰碳中和2023年工作要点》,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落实落细。推进广东省碳排放智慧云平台建设,争取广州、深圳及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列入国家碳达峰试点名单,启动第一批48个碳达峰碳中和试点建设。在提升能源系统绿色低碳水平方面,我省核电、抽水蓄能、生物质能装机规模居全国第一,海上风电装机规模居全国第二,积极推进抽水蓄能、新型储能项目建设,累计装机超1100万千瓦,储能利用效率位居全国首位。在深化碳排放权交易上,截至2023年底,全省碳排放配额累计成交量2.24亿吨,累计成交金额63.68亿元,均居全国区域碳市场首位。下一步将积极稳妥推进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工作,扎实开展广州、深圳国家碳达峰城市试点建设。积极支持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持续推进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培育形成绿色发展新动能。
★广东省开展六大行动
一是优化产业结构,实施产业绿色低碳转型行动。严控“两高一低”建设项目,组织开展涉气产业集群整治提升,建设一批集中涂装中心、活性炭集中再生中心等“绿岛”项目,提升集中高效治污水平。
二是优化能源结构,实施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发展行动。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推动玻璃、铝压延、钢压延等行业清洁能源替代,进一步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基本淘汰县级及以上建成区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
三是优化交通结构,实施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行动。大力发展零排放货运车队,加快推动淘汰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强化成品油、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全生命周期监管。
四是强化多污染物减排,实施提质增效降低排放强度行动。加快推进钢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挥发性有机液态储罐专项整治,开展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深挖减排潜力推动深度治理。
五是强化面源污染防治,实施精细化综合治理行动。强化扬尘、露天焚烧、餐饮油烟等精细化管控,解决好群众身边的大气污染问题。
六是强化联防联控,实施大气污染区域协同行动。在国家指导下推动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空气质量改善先行示范区。加强大气环境监测预警能力。建立完善珠三角区域预防重污染天气联合防控体系,消除重污染天气。
★2024年广东省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措施
2024年,广东省继续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按照“河湖统领、三水统筹、四个在哪里”的工作思路,聚焦促进“人水和谐”,突出强化控源治污,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
一是坚持目标导向,深入打好国考断面“保优增优”攻坚战。制定实施“1+N”方案,省级制定2024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督促指导地市针对20个重点攻坚断面编制实施“一断面一方案”,明确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统筹工业源、生活源、农业源系统治理,重点谋划实施一批截污治污重点工程。重点实施三个专项行动,试点开展珠三角河网地区水环境状况摸底调查行动,深入开展国考断面所在水体重要一级支流消劣行动,全面开展汛期污染削峰行动,推动减少入河污染物总量。
二是坚持稳中求进,突出抓好五方面硬指标硬任务。着力高水平保障饮用水源安全,确保县级以上水源地水质100%达标,乡镇及以下水源地达标率稳步提升。着力全面推进入河排污口监管,确保完成90%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70%重点流域整治任务。着力持续做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监督,推动地级以上市黑臭水体“长制久清”、县级城市消除率达80%、县城及东莞、中山中心镇有序推进。着力统筹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打造一批国家级、省级美丽河湖优秀案例。着力强化水功能区管理,稳步提升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三是坚持守正创新,不断健全水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创新实施水环境问题闭环管理,按照省级水生态环境问题发现和推动解决工作机制,每日研判通报水质,每月对突出水生态环境问题开展预警通报和跟踪督办,压实治理责任。加强重点流域区域督导帮扶,优化实施厅领导牵头重点流域区域督导帮扶机制,每月对水质下降地市进行提醒,并组织技术团队对20个重点攻坚断面持续开展一线排查、驻点巡查。强化部门协调联动,进一步完善与水利、住建、农业、气象等多部门治水长效协作机制,强化信息共享,实行研判会商,实现水污染防治全省“一盘棋”管理。
★解读《广东省生态文明建设“十四五”规划》
1.出台背景
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十三五”时期,我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等绿色发展理念,以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为重点,深入推进绿色转型发展,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持续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加快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大力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十四五”时期是广东奋力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的第一个五年,生态文明建设面临新形势新机遇新要求。广东是向全世界展示我国改革开放成就的重要窗口,在广东探索出一条经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的路径,意义十分重大。为统筹推进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和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按照省政府工作部署要求,共同组织编制《广东省生态文明建设“十四五”规划》。
2.主要思路
“十四五”时期,为推动我省应对气候变化实现新突破、绿色转型升级激发新动能、美丽广东建设展现新面貌、资源利用效率达到新水平、生态系统质量得到新提升、绿色生活方式形成新风尚、体制机制改革迈出新步伐,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思路如下。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总书记在广东调研考察时指出,广东有条件有能力把生态文明建设搞得更好,要培育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从源头上减少污染。我省要坚持不懈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把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总抓手,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加快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调整。
二是积极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总书记指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我国向世界作出的庄严承诺,也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变革,绝不是轻轻松松就能实现的。我省要积极探索符合广东实际的碳达峰碳中和实现路径,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施工图,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加强绿色低碳核心技术攻关,高质量编制我省碳达峰行动方案,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建立在资源高效利用和绿色低碳发展的基础之上。
三是认真落实“一核一带一区”战略部署。总书记指出,要提高发展平衡性和协调性,加快形成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我省要结合“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和主体功能区定位,推动珠三角地区率先实现高质量发展,沿海经济带在做好节能挖潜的基础上加快形成新的绿色增长极,北部生态发展区全力打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广东样本。
四是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总书记要求,要增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我省要加快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全面构建产权清晰、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3.主要内容
《规划》主要内容共9章33节,设置6大重点任务、20项主要指标(5项约束性指标和15项预期性指标)、11个专栏(细化有关重点工程、重点举措和重点改革事项)及附件主要目标和任务分工表。
一是建立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碳排放达峰行动,制定分地区分行业分领域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推进产业结构绿色升级,积极构建绿色产业链供应链。加快能源结构调整优化,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强化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到2025年,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33%以上,建成海上风电装机容量约1800万千瓦,光伏发电装机容量约2800万千瓦。
二是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体系,构建生态安全格局。深入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科学布局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建立“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构建陆海一体、协同有序、绿色活力的海洋空间。到2025年,形成“一核两极多支点、一链两屏多廊道”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三是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美丽家园,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优化提升城市功能,加快建设美丽乡村,高质量建设万里碧道,推进生活污水提质增效,加大配套管网建设改造,强化固体废物和农村污水垃圾处理。到2025年,城市黑臭水体全面消除,全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2%以上,珠三角地区全部行政村、粤东西北地区80%以上行政村达到美丽宜居村建设标准。
四是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保护修复,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加快推进南岭国家公园建设,开展新一轮绿美广东大行动,强化湿地和红树林生态保护修复,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到2025年,国家公园管理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58.9%,湿地保护率不低于52%。
五是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完善统筹协调机制。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健全自然资源管控制度,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探索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可持续发展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到2025年,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的环境治理新格局基本形成,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水平明显提升,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制度体系基本完善。
六是推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大力弘扬生态文化。大力培育生态文化,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扩大绿色产品消费,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全面推行垃圾分类。到2025年,全省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100%,珠三角地区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总体达到50%左右、粤东西北地区达到25%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