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党校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直接领导的培养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的学校,是自治区党委的重要部门,是培训轮训广西党员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党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中共广西区委党校和广西行政学院属“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建制。学校主要培训对象是副厅级、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理论干部和乡镇党委书记。学校同时面向社会承接国内外有关政府、政党、企业和社会团体委托的培训项目。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全区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业务骨干5人,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附件)
二、选调基本资格及条件
(一)基本资格及条件
1.在编在职人员,具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资历及任职资格条件;
2.中共正式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好;
3.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
4.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
5.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选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被录用(聘用)主管部门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时间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6日-11月25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名对象是否符合选调资格条件。
四、报名办法
网上报名。请登录广西人才网、广西人事考试网或中共广西区委党校(广西行政学院)网站,下载并如实、正确填写《中共广西区委党校广西行政学院面向全区公开选调业务骨干报名表》,填写完毕后将表格及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发至gxdxgkzp@gxdx.gov.cn。邮件须附彩色全身照片,并在邮件主题及附件注明“选调岗位+姓名”,如“教务处+李四”。我校(院)在收到报名材料后,将回复邮件确认报名成功。如应选人员在报名后7个工作日内仍未收到回复邮件,须联系我校(院)组织人事处进行咨询。
五、面谈、体检、考察
(一)面谈
面谈工作由我校(院)组织相关人员具体负责实施,主要考察应选人员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及适应选调岗位工作的能力情况。贯彻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面谈后按照1:1比例安排符合岗位工作条件的人选进行体检、考察,如无合适人选,岗位可以空缺。
面谈时应选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等证书、资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复审。
(二)体检
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由我校(院)统一安排在指定的医院进行和出具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应选者本人承担。不按时参加体检的应选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由我校(院)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综合分析,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考察结束后,写出书面考察意见。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六、待遇
体检、考察合格后,办理调动入编手续,并享受相应职务待遇。
联系人:介老师覃老师
联系电话:0771-5576178 5576138
传真:0771-5576138 5576238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党校
广西行政学院
2016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