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根据《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结合我委工作实际,决定公开选拔一名科级领导干部。
一、选调岗位
中共南宁市委政法委员会执法监督室主任1名。
二、选调范围
全区政法系统机关公务员。
三、报名条件
参加选调的人员应当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素质能力,身体健康。具体资格条件为:
1.中共正式党员。
2.全日制法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学士以上学位)。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如能力等其他条件突出,年龄可适当放宽)。
4.现任正科级职务或任副科长级职务满两年以上。
5.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获法律执业资格证(A证),有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工作经历。
以上年龄及任职时间计算截止至2017年2月。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时间安排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7日—12日(工作日上班时间),资格审查同步进行。
2.报名地点:中共南宁市委政法委政治部(南宁市嘉宾路2号市委市政府7号门办公楼1708室)。
3.报名方式:报名者现场报名。
4.报名手续: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法律执业资格证(A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填写报名登记表1式2份(可点文后连接下载),交2寸彩色免冠近照3张,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5.其他事项。笔试、面试等有关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五、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选调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对公开选调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将严肃查处。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中共南宁市委政法委政治部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771-2614481
具体联系人:廖朝辉13457944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