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县教研室教研员队伍,加强教研工作,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县学校公开选调5名优秀骨干教师到县教研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计划
县教研室5个教研员岗位,其中初中政治1名、初中英语1名、初中物理1名、小学语文1名、小学数学1名。
二、选调原则、方式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竞职演讲+现场答辩)、考核和体检的方式择优选调。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总成绩须达到该岗位笔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方可按选调需求进入面试程序,笔试总成绩都达不到70%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选调计划。笔试结束后按照选调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按岗位选调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对于选调计划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总成绩须达到该岗位面试满分值80%以上(含80%)方可按选调需求进入下一程序,面试总成绩都达不到80%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选调计划。
笔试总成绩仅作为是否进入面试环节的依据,不计入竞聘总成绩,面试总成绩为竞聘总成绩,并作为是否进入考核和体检环节的依据。
三、选调范围和对象
全县中小学、职教中心、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在职在编教师。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处在试用期或岗位服务期限内的教师不得报名参与此次岗位选调(2015年以来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在职在编教师岗位服务期限均为5年,不能参与此次岗位选调)。
四、选调岗位资格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担任县级及以上兼职教研员职务;
2.被授予县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
3.曾代表平果县参加市级及以上优质课比赛或教师教学技能大赛;
4.现任乡镇及以上学校校长、分管教学副校长、教务(导)处主任、教务(导)处副主任、科研处主任、科研处副主任、教研组组长。
上述身份及奖励等须提供相关文件或证书的原件进行审核认定,教研组组长由所在学校出具任职证明。
(二)报名人员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纪律性强。
2.热爱教育事业,遵守宪法、法律、计划生育条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开拓进取。
3.具有相应岗位学科专业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一级教师或相当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
4.身心健康,能适应选调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5.年龄男性50周岁(1968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女性45周岁(1973年9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下。
6.近三年(2015—2017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此次选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党内处分或行政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宜担任选调岗位工作的情形。
五、选调程序及办法
(一)发布公告。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在平果县政府网(www.pingguo.gov.cn)等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开选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5日—25日,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25日下午5:3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3.报名办法:凡符合报名条件者自愿报名,报名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不能多报,报名时填写和提交以下材料到县教育局人事股,是复印件的需同时提交证件原件进行审核验证。
(1)平果县教育局公开选调教研员报名登记表;
(2)二代居民身份证、全日制教育和在职教育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卡)复印件;
(3)报名人员报名资格证明材料(所担任职务的任职文件、证明和获奖证书等);
(4)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三张,同时将电子相片发送县教育局人事股邮箱:pg5831042@163.com。
报名人员要对报名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或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资格审查:由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在平果县政府网等媒体公布。
(三)笔试。
1.时间:2018年11月3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2.笔试的命题和评卷:由县教育局委托专业考试机构进行试卷的命题和评卷。
3.笔试内容和分值:以闭卷方式进行,分值100分,笔试内容为相应岗位学科知识。
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10天内公布,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名单在平果县政府网等媒体公布。
(四)面试。
1.面试方式:本次面试统一采取竞职演讲+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每名面试人员的面试总时间为15分钟,其中竞职演讲时间不能超过8分钟,现场答辩时间为7分钟,由面试考场主评委现场随机提问两个问题,每个问题答辩的时间不能超过3分钟。
2.面试时间:2018年11月17日。
3.面试地点:以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为准。
4.面试内容:由竞聘人员针对所竞聘的岗位进行竞职演讲,要求脱稿演讲,现场答辩部分由评委组针对面试人员演讲的内容进行现场随机提问。
5.评分标准及办法:竞职演讲成绩分值为80分,现场答辩成绩分值为20分。评委为7名,从县委组织部、编办、人社、教育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对竞聘者的竞职演讲和现场答辩情况进行结构化评分,对各位评委所给分数,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5位评委得分的平均值作为最后得分,即为竞聘者的面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总成绩在岗位面试全部结束后当场向竞聘者公布。
6.面试要求:面试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评委严格执行回避工作纪律,选调单位和工作人员不得向面试评委提供面试人员的个人信息,不得介绍面试人员与评委见面。面试时,面试人员只能报自己的面试序号,不得向评委透露本人姓名、所在学校或单位等信息,凡透露的,扣减面试成绩的20%,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面试成绩。
7.竞聘总成绩:竞聘人员的面试总成绩即为竞聘总成绩。
8.组织实施及监督:面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县编办等县教育系统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派员全程参与,接受县人大、政协委员的全程监督。
(五)确定考核人选。
由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报考人员的竞聘总成绩,按照选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人选并在平果县政府网等媒体公布。竞聘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时竞职演讲成绩高的确定为考核人选,竞职演讲成绩都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核人选。
(六)组织考核。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组成考核组到考核对象所在工作单位进行考核,着重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对有违纪违法记录或有违背师德师风要求的,实行一票否决。考核中出现放弃选调资格或考核不合格的,在同一岗位符合人选中按竞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核。
(七)体检。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组织考核合格人选到区内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中出现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在同一岗位符合人选中按竞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再体检。
(八)确定拟选调人选。
经体检合格后,由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竞聘总成绩和考核结果确定拟选调人选。
(九)公示。
将拟选调人选在平果县政府网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负责调查核实。
(十)审批和办理调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将拟聘人选报县教育系统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和县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县人社、编制、教育部门办理调动和用编手续。选调人员聘用的岗位职务按《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桂人发〔2008〕8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工作纪律
(一)面试工作严格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2〕79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名资格的,取消报名资格或选调资格。
(三)面试评委、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凡与面试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回避。
(四)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面试过程中参与作弊的,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公告由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选调工作咨询电话:
平果县教育局人事股0776-5831042
监督举报电话:
平果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0776-5828318
平 果 县 教 育 局
平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