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巡察工作信息中心是中共来宾市委巡察办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组织人事关系由来宾市纪委监委负责管理。因工作需要,现面向广西区范围内公开商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商调岗位及人数
来宾市巡察工作信息中心专技六级及以下岗位工作人员3名(其中综合岗位2名、财会岗位1名)。
二、商调岗位的资格条件
商调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广西区范围内在职在编财政资金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中级以上职称的,可放宽至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同等条件下,会计学类、中国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专业优先。
(三)具备职位要求的政治素质、工作能力、任职资历及任职资格条件。近两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0月24日以后出生)。
(五)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作为商调人选:
1.任职试用期、见习(试用)期、服务期未满年限的。
2.重要公务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3.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达不到当地干部调出的服务年限要求,不能正常调出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商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4日—2022年11月4日。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来宾市纪委监委机关公开商调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电子版、盖章后扫描件各1份);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党员身份证明、职称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各1份。
2.报名方式:通过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现场报名请将上述材料直接送达来宾市纪委监委组织部1015室(来宾市兴宾区荣和路6号);网上报名电子邮箱:gbs8166@126.com。邮寄报名以邮件出邮戳时间为准;发送电子邮件报名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二)资格审查
根据调入岗位需求的资格条件,由来宾市纪委监委组织部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于报名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将审核结果反馈报名人员;对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面试
经初审合格后,由来宾市纪委监委组织进行面试,按1:2的比例择优确定考察对象。
(四)考察
由来宾市纪委监委派出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了解考察对象的现实表现情况。
(五)确定人选
中共来宾市纪委常委会根据面试和考察综合情况,确定商调人选。
(六)办理调动手续
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未尽事宜,请与来宾市纪委监委组织部联系。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黄兰磊,0772—4270550。
附件:来宾市纪委监委机关公开商调市巡察工作信息中心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xls
中共来宾市纪委办公室
2022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