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22年度专项遴选公务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经过报名、资格审查、经历业绩评价、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遴选曾明慧等5名同志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机关公务员,现予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3年1月19日至1月31日。如对拟遴选人员的资格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3年1月31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邮寄以邮戳时间为准)。群众如实反映问题受法律保护。
邮寄(送达)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21号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邮政编码:530028
监督电话:0771—5788824、0771—5788796
附件: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22年度专项遴选公务员拟遴选人员名单.doc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2023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