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2024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相关规定,现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024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
(一)面试入围人选确定
根据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的自治区直属机关2024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合格分数线和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职位,按实有人数面试),并经资格审查确定杨嘉依等12名考生进入面试(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4月17日-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
面试资格复审地点: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10号广西人民会堂五楼人事处513室(可乘坐1、8、27、52、72、76、220、603路公交车到东葛古城路口或东葛新民路口站下车,或乘坐地铁1号线到民族广场站、新民站下车)。
(三)面试资格复审验证须提供的材料
考生须携带以下有关证件、材料原件或复印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
3.报名推荐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机关加盖公章);
4.笔试准考证;
5.基层工作经历及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6.公务员(参公)登记表复印件(需干部档案管理部门核验原件并加盖公章);
7.最新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需干部档案管理部门核验原件并加盖公章);
8.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需干部档案管理部门核验原件并加盖公章)。
资格审查结束后,向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报考人员在面试资格复审期间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按规定取消本次面试资格;报考人员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24年4月21日(星期日)上午8:30开始面试。
面试地点:广西人民会堂(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10号),可乘坐1、8、27、52、72、76、220、603路公交车到东葛古城路口或东葛新民路口站下车,或乘坐地铁1号线到民族广场站、新民站下车。
二、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经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二)考生须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进行身份验证后参加面试(考生面试须知详见附件2)。
(三)经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须在2024年4月21日上午7:30前到达候考室进行报到、抽签、候考,凡未在面试当天上午8:00前到达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四)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五)考生在面试阶段须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加强个人健康监测,避免身体健康出现异常,影响面试。
未尽事宜,请咨询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人事处。联系电话:0771-8806053,8806055。
附件:1.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024年度公开遴选公务
员面试入围人员名单
2.考生面试须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24年4月9日
附件1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024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入围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笔试准 | 报考职位 | 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最低笔试成绩 |
考证号 | |||||
1 | 杨嘉依 | 女 | 91152200209 |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综合职位一 | 72 |
2 | 廖倩苑 | 女 | 91152202722 | ||
3 | 韦钻 | 男 | 91152212710 | ||
4 | 韦拉 | 女 | 91152214215 | ||
5 | 李成 | 男 | 91152204502 |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综合职位二 | 55.5 |
6 | 韦宇琪 | 女 | 91152211224 | ||
7 | 吴培烨 | 女 | 91152202923 |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综合职位三 | 61.5 |
8 | 吴军帅 | 男 | 91152209101 | ||
9 | 李国成 | 男 | 91152214414 | ||
10 | 陆丹 | 女 | 91152204510 |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综合职位五 | 70.5 |
11 | 陈素珊 | 女 | 91152207620 | ||
12 | 黄春华 | 女 | 91152212213 |
附件2 考生面试须知
一、考生须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备考期间,应加强个人健康监测,避免身体健康出现异常,影响面试。考生一旦发现发热、乏力、咳嗽、咽痛、腹泻、呕吐等身体不适症状,要主动到医疗机构检查。
二、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出示居民身份证、纸质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
三、考生必须遵守面试考场纪律和要求,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主考官和工作人员的管理,诚信参加面试,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影响面试。
四、考生不得穿制服或穿戴有特别标志的服装参加面试。
五、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签到并抽签,按抽签确定的面试序号参加面试。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剩余签号为该考生面试序号。未按时到达的考生不允许进入候考室,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六、考生在抽签前要主动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等禁止使用和携带的设备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严禁将上述设备带至候考室座位或面试室内。如有违反,给予取消本次面试资格处理。
七、考生在候考过程中不得随意出入候考室,因特殊情况需出入候考室的,须有候考室工作人员专人陪同监督。
八、考生在面试时不得携带任何与面试有关的物品和资料进入面试室;面试结束后,不得将题本和草稿纸带出面试室。如有违反,给予本次面试成绩无效处理。
九、考生在面试时,只能报自己的面试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面试室内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准考证号等个人重要信息。凡考生透露个人重要信息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十、考生面试结束后,要听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返回候考室,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外泄露试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