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2024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自治区统计局2024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的2024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合格分数线和规定比例,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并经资格审查确定蒋坤等8名考生进入面试(名单详见附件1)。
(二)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4月19日上午8:30-17:30。
面试资格复审地点:自治区统计局办公楼四楼会议室(南宁市兴宁区建宁路6号)。可乘20、42、43、B83、K90、608路公交车至厢竹大道北站下车,或乘坐28路公交车至广西妇产医院站下车。
资格审查结束后,面试实施机关给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资格复审验证需提供的材料
报考人员需携带以下有关证件、材料的原件,按规定时间的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国(境)外学历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3.笔试准考证;
4.干部管理权限任免机关盖章的推荐报名表;
5.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提供材料单位公章);
6.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7.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公章);
8.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提供材料单位公章);
9.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亲笔签名)。
10.本人近期小二寸免冠蓝白渐变彩色照片一张。
(四)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24年4月21日上午8:30开始面试。
面试地点:自治区统计局办公楼七楼多功能厅(南宁市兴宁区建宁路6号)。可乘20、42、43、B83、K90、608路公交车至厢竹大道北站下车,或乘坐28路公交至广西妇产医院站下车。
二、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经面试资格审查方可参加面试。
(二)考生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考生面试须知详见附件2)。
(三)经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须在4月21日7:30前到达候考室报到、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凡未在面试当天上午8:00前到达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四)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五)考生在面试阶段须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加强个人健康监测,避免身体健康出现异常,影响面试。
三、其它
(一)报考人员在面试资格审查期间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由自治区统计局取消本次面试资格;报考人员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行为的,将按照公开遴选公务员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生在面试时,只能报自己的面试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面试室内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准考证号等个人重要信息。凡考生泄露个人重要信息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二)本公告发出后,考生进入面试环节放弃相应资格的,将依照规定进行诚信记录。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宁,0771-5846196、2448591。
附件:1.自治区统计局2024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入围人员名单
2. 考生面试须知
附件1 自治区统计局2024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入围人员名单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准考证号码 | 遴选机关 | 用人单位 | 职位代码 | 报考职位 |
蒋坤 | 男 | 壮族 | 91152206829 | 自治区统计局 | 自治区统计局 | 45150062 | 综合统计职位一 |
刘志远 | 男 | 汉族 | 91152210713 | ||||
邹温泉 | 男 | 汉族 | 91152212217 | ||||
潘汉斌 | 男 | 汉族 | 91152212906 | ||||
李嫄 | 女 | 壮族 | 91152203410 | 自治区统计局 | 自治区统计局 | 45150063 | 综合统计职位二 |
蒙秀稷 | 女 | 壮族 | 91152203704 | ||||
王津津 | 女 | 汉族 | 91152204426 | ||||
李小梅 | 女 | 汉族 | 91152211016 |
附件2 考生面试须知
一、考生须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备考期间,应加强个人健康监测,避免身体健康出现异常,影响面试。考生一旦发现发热、乏力、咳嗽、咽痛、腹泻、呕吐等身体不适症状,要主动到医疗机构检查。
二、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出示居民身份证、纸质笔试准考证及面试公告要求出具的其他证件。
三、考生必须遵守面试考场纪律和要求,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主考官和工作人员的管理,诚信参加面试,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影响面试。
四、考生不得穿制服或穿戴有特别标志的服装参加面试。
五、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签到并抽签,按抽签确定面试序号参加面试。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剩余签号为该考生面试序号。
考生须于面试当天上午8:00前进入候考室,未按时到达的考生不允许进入候考室,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六、考生在抽签前要主动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等禁止使用和携带的设备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严禁将手机等禁止使用和携带的设备带至候考室座位或面试室内。如有违反,给予取消本次面试资格处理。
七、考生在候考过程中不得随意进出候考室,因特殊情况需进出候考室的,须有候考室工作人员专人陪同监督。
八、考生在面试时不得携带任何与面试无关的物品和资料进入面试室;面试结束后,不得将题本和草稿纸带出面试室。如有违反,给予本次面试成绩无效处理。
九、考生在面试时,只能报自己的面试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面试室内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准考证号等个人重要信息。凡考生泄露个人重要信息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十、考生面试结束后,要听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返回候考室,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外泄露试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