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特制定本简章。
一、遴选原则及程序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公开招考、阳光操作、择优选调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考察等程序进行。
二、遴选职位及人数
遴选县纪委监察局县纪工委监察分局工作人员5名。
三、遴选对象及条件
(一)报名参加遴选的人员应是全县党政机关中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近两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等次。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作风过硬。
(三)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并能熟练操作电脑。
(四)能够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并能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工作实绩突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求真、务实、高效,热爱纪检监察工作,能吃苦耐劳。
(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2年5月8日后出生)。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一)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二)曾受过刑事处罚的(含缓刑、免于追究刑事责任)和受到治安处罚的。
(三)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四)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招录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2014年起,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录用前在乡镇、村工作经历可合并计算)}。
(五)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通过桐梓县公文系统、党建网、桐梓县纪检监察网向全县各级各部门下发通知发布公告。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11日—5月17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2.凭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证明个人身份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公务员录用审批表、转正定级表、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并提交《桐梓县纪委监察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一式2份和近期白底免冠正面二寸照片2张(含电子版)到县纪委干部室报名。(联系人:张舰、赵碧芳,联系电话:26620780)
3.《准考证》的领取时间为2017年5月19日下午14:00-17:30;领取地点:考生报名处。
(三)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和资格的发放准考证。报名人员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考试中舞弊的一律取消遴选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县内遴选。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
(四)笔试面试
1.笔试
(1)时间:2017年5月20日上午9:00-11:30;
(2)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为写作、法律法规、时事、政治理论、县情和纪检监察专业知识等。
2.面试
(1)根据遴选人员笔试成绩取得前25名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不进入面试阶段。若报名人数不足25名,则参加笔试者皆进入面试阶段;
(2)面试考官由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组织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遴选人员中取15名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县纪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考察并进行政审。笔试面试成绩不带入考察政审阶段,最终遴选人选根据考察政审情况及工作需要确定。
(六)办理调动
考察结束后,提请县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最终确定5名公务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若体检不合格,则从另外考察人选中补充。
五、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按照《公务员遴选办法》(试行)开展,依照本《遴选公告》及遴选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监督电话:26620780(县纪委干部室)
26621980(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附件:桐梓县纪委监察局2017年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中共桐梓县纪委
桐梓县监察局
201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