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全市各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选调区政府办下属事业单位区人民政府法律事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名额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区人民政府法律事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名(事业编制)。
二、选调范围
全市各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选调资格条件
(一)政治坚定,坚决拥护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意识、服务意识、纪律意识、创新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具有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c证及以上);
(三)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
(四)具有1年以上在党委、政府、司法系统从事法律工作经历;
(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六)具有事业编制身份且在编在岗(工勤人员除外),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或被选调人员在原单位是行政编制或参公事业编制,选调后本人自愿入选调单位事业编制的;
(七)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未被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四、选调程序
(一)组织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7年6月15日-6月20日09:00-17:00
报名所需材料:1.《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纸质版2份(经所在单位同意盖章方有效)及电子版;2.近3年来的主要实绩,撰写个人工作实绩材料,并附工作实绩证明材料;3.身份证、个人毕业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身份证明材料;5.近期红底1寸免冠证件照2张。
(二)资格审查
汇川区政府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选调资格条件的,报区政府办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通知报名人员参加面试;
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调工作全过程,若发现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要求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调资格。
(三)考察确定拟选调人员
面试第一名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汇川区政府办选派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入选人员要自行协调好所在单位考察相关事宜,便于考察工作顺利进行。
(四)办理手续
根据面试和考察情况,由汇川区政府办公室确定拟选调人选,并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安排拟选调人选到区政府法律事务服务中心试岗1个月,试岗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调动手续,试岗不适应者,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1.联 系 人:彭伟华、韩宇 联系电话:28626170
2.报名地点:遵义市汇川行政办公中心(汇川大道)a区419办公室。
汇川区纪委对此次选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附件: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2017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