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干部交流力度,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树立从基层一线培养选拔干部的选人用人导向,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文件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中共独山县委组织部2017年面向全县公开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保证公开遴选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中共独山县委组织部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本次遴选工作,在中共独山县委组织部的领导下,中共独山县委组织部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中共独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全程监督。
二、公开遴选职位及名额
(一)中共独山县委组织部职位
中共独山县委组织部工作人员2名,行政岗位。
(二)中共独山县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位
中共独山县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5名,参公岗位。
(三)独山县干部流转中心职位
独山县干部流转中心工作人员(事业管理)3名,事业岗位。
三、公开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独山县各镇和县直工作部门在编在岗的国家正式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以及全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通过公开招聘事业干部均可报考。其中:
1.报考行政岗位的,必须是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公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
2.报考参公岗位的,必须是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公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
3.报考事业岗位的,可以是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也可以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
2.大局意识强,严守组织纪律,能吃苦耐劳,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具有扎实的文字功底和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3.年龄原则上在30周岁以下(即1986年7月 1 日以后出生),硕士以上研究生学历可放宽至33周岁以下(即1983年7月 1 日以后出生);
4.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5.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6.镇公务员(选调生)必须在镇机关工作满2年(截止2017年10月31日),全日制硕士以上研究生应当具有一年以上工龄;
7.遴选对象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8.遴选对象身份符合遴选单位的单位性质。遴选对象身份与报考职位性质不符的只能顺向报考;
9.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10.符合遴选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新录用公务员(选调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在试用期的;
5.截止2017年6月仍未满服务期限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6.遴选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公开遴选原则和程序
遴选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监督,并按照制定遴选计划、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公示、办理相关手续的程序进行。
本次遴选工作由中共独山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中共独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全程监督。
(一)发布信息
由中共独山县委组织部于2017年6月19日在独山党政信息网(www.dushan.gov.cn)、黔南州协同办公平台和“独山组工”微信公众号发布遴选工作公告。
报考人员如需咨询报考有关事项,可按公布的电话直接与中共独山县委组织部联系。
(二)报名
本次遴选报名采取报考人员自愿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本人自愿报名的,需征得单位同意,也可在征得本人同意后,由组织推荐报名。
1.统一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7年6月21日至23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6:00)
3.报名地点:中共独山县委组织部干部科。
4.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考生须登录独山党政信息网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
(2)考生须仔细阅读《报名信息表》,如实填写和提交本人有关信息。《报名信息表》所填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遴选资格;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
(4)本人近期1寸免冠白底正面彩色照片3张。
5.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因错报、误报或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6.各公开遴选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职位遴选计划数与报考人数达不到比例的,由中共独山县委组织部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是否开考。
(三)资格审查
中共独山县委组织部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初审合格的当场予以确认。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者遴选资格。
(四)《笔试准考证》发放
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考生须于2017年6月27日18:00前,到县委组织部干部科领取《笔试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7年6月29日9:00至11:30,笔试为闭卷考试,由中共独山县委组织部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按照职位要求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综合素质、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报考者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未完成笔试科目、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笔试成绩于7月初在独山党政信息网和“独山组工”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原则上按参加面试人数与职位遴选计划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并在独山党政信息网和“独山组工”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考生须关注面试相关公示,如因考生未及时查阅公示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进入面试人员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3.总成绩计算
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将在独山党政信息网和“独山组工”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六)体检及考察
体检及考察工作由中共独山县委组织部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遴选计划人数2:1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取消遴选资格,所空缺职位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组织考察对象,由县委组织部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组织考察采取发布考察预告、个别谈话征求意见、审查档案、延伸考察、了解廉洁自律情况等方式进行。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如遇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组织考察的,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讨论决定
根据考察结果和工作需要,将考试成绩与人选一贯表现情况、人岗相适情况等结合起来,综合分析考虑,综合分析笔试、面试成绩和考察情况,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提出拟遴选人选,防止把分数作为用人唯一依据,防止简单以分数高低取人。提出拟遴选人选后报中共独山县委组织部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八)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1.公示与试用
经中共独山县委组织部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择优确定拟遴选人选,分别在中共独山县委组织部、拟遴选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同时在独山党政信息网和“独山组工”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遴选的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相关工资福利待遇保持在原单位不变;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2.办理调动与任职手续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要求办理调动、任职等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工作单位。
五、纪律监督
本次遴选工作严格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的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进行,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遴选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中共独山县委组织部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4-3226155、3221557
监督电话:0854-3226136(中共独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0854-12380(中共独山县委组织部)
附件:
01 附件1:中共独山县委组织部2017年面向全县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02 附件2:中共独山县委组织部2017年面向全县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doc
中共独山县委组织部
2017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