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县纪委县监委干部队伍结构,增强干部队伍整体活力,拓宽选人用人视野,适应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要求,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贵州省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细则(试行)》和《关于印发〈铜仁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铜组通〔2020〕6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经县委同意并报市委组织部批复,决定面向全县党政机关和参公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
一、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遴选工作由石阡县纪委县监委2020年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二、遴选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民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竞争性差额遴选,注重综合素质和人岗相适的选人用人导向。
三、遴选名额和范围
(一)遴选名额
石阡县纪委县监委行政岗位3名。
(二)遴选范围
全县各乡镇(街道)、县直部门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具有公务员(参公)身份的在职在编人员。
四、遴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团结合作,作风严谨,吃苦耐劳,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2.须在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且已进行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在编在岗的人员,具有3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及以上公务员或参公人员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20年10月31日);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5.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公文写作能力或者熟悉党纪法规或者具有一定的办案能力;
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符合《公务员法》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的或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3.被问责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招录(聘用)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5.领导干部尚在任职试用期或提任现职不满1年的;
6.新录用人员尚在试用期的;
7.由下级机关转任到本级机关工作不满1年的;
8.公开遴选方案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收报名费。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日至11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温馨提醒:不要错过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北辰遴选祝您考试顺利!)
报名地点:县行政大楼817室。
报名资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原件),近期免冠蓝底1寸照片2张,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一份,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及参加工作文件复印件各一份(需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复印人签名,注明复印时间并加盖公章)。
(二)资格审查。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规定的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减少遴选人数。
(三)准考证发放。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县纪委县监委干部室领取(具体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六、组织考试
遴选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一)笔试。笔试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结合岗位职责与工作要求,主要测试党纪法规、政治政策理论水平、文稿写作能力、文秘基础知识、统筹协调能力等。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环节。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拟遴选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环节)。面试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不带入考察环节。
七、组织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考察对象与拟遴选人数2: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考察环节)。组织考察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等方式进行,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并按要求出具廉洁自律情况等有关材料。
八、体检
体检工作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本年度已经体检的出具县级医疗机构体检报告,未体检的由招录单位组织,费用考生自理。
九、办理调动
根据考察情况,经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拟调动人选。拟调动人员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在拟调动人员原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由组织人事部门办理试岗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岗期间,在原单位工作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十、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报名咨询电话:0856—7628081(县纪委县监委)。
监督电话:0856—7628017。
中共石阡县纪委县监委
2020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