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根据黄平县教育和科技局工作需要,现面向全县中小学公开遴选3名工作人员到黄平县教育和科技局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面向基层、德才兼备、人岗相适、以用为先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工作实绩突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群众公认的工作人员遴选上来。
二、遴选工作组织形式
(一)本次遴选工作在县公选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和指导下进行。
(二)遴选具体工作由县教育科技局按有关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方法以及本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三、遴选计划和岗位
(一)遴选计划
本次计划遴选工作人员共3名,分别为黄平县教育和科技局所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二)遴选岗位
详见《2017年黄平县教育和科技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四、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黄平县教育系统在编、在职(岗)教师。
(二)遴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勤奋敬业,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
3、初级职称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中级职称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高级职称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5、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遴选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8、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①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②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③工作未满3年服务年限的工作人员;
④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工作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和笔试、面试、考察、公示、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由县教育科技局统一在《且兰黄平》网站和《黄平教育信息网》等媒体上公开发布遴选工作信息。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8月9日上午8:30—12:00。
2、报名地点:县教育科技局人事秘书股(办公室)
3、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最高学历)、附表一(2017年黄平县教育和科技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表)要求的证件和证明材料等相关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
(2)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3)近3年年度考核表;
(4)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5)报考者须如实填写《黄平县教育和科技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
4、资格审查
由县教育科技局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 审查,审查合格人员与遴选职位的比例达到1:3的即可按程序进行遴选;若遴选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可直接进入面试。并将遴选岗位报名情况和通过审查人员名单及报名相关材料报县公选办复审。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遴选资格。
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考生于2017年8月10日(上午8:30—12:00),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到县教育和科技局人事秘书股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
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组织考试。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项。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考试的具体工作由县教育科技局负责组织实施。
考试不指定范围、不指定参考书。考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基本知识素养以及工作所需的相关知识等。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由县教育科技局聘请相关人员命题、制卷、阅卷,并负责考务工作。
笔试时间:2017年8月11日 下午14:30-16: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2、面试
面试由县教育科技局负责组织实施,采取面试考官组集中面试、综合评分的方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
面试人员按照各遴选岗位计划人数与报考人数1∶3以内的比例限额,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如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本岗位计划遴选人数因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考生笔试成绩分数为60分及以上者,可进入面试,但面试成绩须达到本面试所有考生(不含放弃面试考生)面试平均成绩及以上才能按规定比例进入考察;如参加面试考生面试成绩达到本面试考场所有考生面试平均成绩的人数超过本职位计划遴选人数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考察对象;因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直接进入面试的,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能进入考察环节。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各岗位计划遴选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教育科技局负责组织实施。如遇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从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无递补对象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
县教育科技局根据报考者考试成绩、考察情况,确定拟调人员,并分别在拟调人选单位和县教育科技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七)办理调动
经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由县教育科技局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接审批办理调动手续。
六、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报选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县教育科技局是本次公开遴选工作的责任主体。未尽事宜由县教育科技局负责解释和确定。
咨询电话:2355756
监督电话:2355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