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州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机关工作人员,改善干部队伍结构,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根据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关于2017年州直机关空编补员计划使用的通知》精神,经州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研究,并报经州人社局同意,现决定面向全州县(市、义龙新区)公开考调办公室文秘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此次考调工作,州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成立考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科,负责具体日常事务工作。
二、考调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考调职位
州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文秘人员1名。
四、考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考调对象及范围
黔西南州各县(市、新区)在编在岗已经登记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年龄在25周岁以上(1992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32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以上(含学士学位)文化程度,所学专业为经济学或法学专业,有较强的协调能力和公文写作能力;
2.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工作经历;具备州直相关单位跟班学习、挂职、借用经历;具有3年及以上县以下(含县)基层工作经历,且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以上;
3.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清正廉洁,奉献精神强,有一定的协调和组织能力。
4.身体健康,符合《录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的要求。
5.无违法犯罪记录。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7年8月28日至2017年9月1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
黔西南州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综合科(兴义市水木清华后新审计大楼五楼)。
(三)资格审查
报名时须持以下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附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填写《黔西南州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17年考调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填写错误,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4.一寸免冠近期白底彩照3张。
5.近两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组织人社部门公章。
6.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报名人数与拟考调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报名人数未达到比例要求的,取消该职位考调计划。
《准考证》于2017年9月7日至8日在黔西南州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综合科发放,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领取。
六、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面试成绩实行100分制计算后折算出综合得分。
考试时,报考者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内容重点考查公文写作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
笔试时间:2017年9月22日下午14:00-17: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原则上按参加面试人数与考调计划人数3:1的比例研究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遇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须关注面试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及时查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加分项目
1.参加本次考调的考生,自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每次加1分。
2.少数民族考生加2分。
3.符合加分条件的,需填写加分登记表(见附件2),并提供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印证材料(复印件须经县级组织人事部门盖章确认),无加分登记表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四)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加分)×50%+面试成绩×50%,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体检不合格或不按规定时间体检的,按照该职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
体检(复检)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统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复检)所需的费用由考生自理。
八、考察
体检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考察人数与考调计划数不超过2: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环节对象。若考察对象自动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不再从非考察对象中进行人员递补。
州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察工作。考察的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及主要不足等方面,重点考察其现实综合表现和个人档案。考察工作坚持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州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考生的拟调资格,并按照该职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进入考察程序。
(一)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有犯罪记录或司法机关确定的犯罪嫌疑人。
(三)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四)经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不能调动的其他情况。
九、调动审批
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对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调人选姓名、性别、民族、籍贯、出生地、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政治面貌、学历学位、主要任职经历、现任职务、拟调单位、公示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等。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调动手续。
十、纪律
本次考调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未尽事宜,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政府金融办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59-3236929
黔西南州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7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