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毕节市委政法委决定面向全市公开考调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毕节市政法干部培训中心)工作人员1名(九级管理岗位)、毕节市法学会工作人员2名(九级管理岗位)。为确保考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顺利进行,特公告如下:
一、考调的原则及程序
(一)考调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通过考试择优调动的原则;
3.严格实行编内调动的原则;
4.按照岗位设置管理的原则。
(二)考调程序
竞争性考调工作在毕节市委组织部指导下,按照制定考调计划、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确定调动人员等程序进行。
二、考调范围
全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的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或自愿放弃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的工作人员。省级及以上垂直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不列为考试对象。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坚定,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思想政治素质好、清正廉洁、勤劳务实。
3.具有较强的文字处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一定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截止2017年8月31日具有3年及以上乡(镇、街道)或村(社区)工作经历(含试用期),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且具备所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录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涉嫌违纪、违法有关部门正在调查期间的;
5.截止2017年8月31日未满服务期的特岗教师和正式聘用的计生特岗人员;
6.截止2017年8月31日尚在试用期内的机关或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7.在涉及国家秘密岗位工作,未满解密期的;
8.最近三年度考核中有不称职(不合格)的;
9.不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10.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考公告:本次公开考调公告及相关信息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ijie.gov.cn/)等媒体上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9月4日—9月8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毕节市委政法委干部科(毕节市七星关区碧阳大道518号市行政办公中心C栋西1212室)。
2.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料:
(1)《毕节市委政法委面向全市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所在单位意见栏需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中、小学教师还须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盖单位公章;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2)报名时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交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1寸彩照5张。
(3)需提供所在单位工作年限证明和近三年考核证明。
(4)属公务员身份或参公人员身份的,需提交自愿放弃公务员或参公身份的书面承诺。
(三)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所提交的有关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名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或资格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调资格。
2.考调实行竞争性差额考调,报名确认并通过资格审查后,合格人数与考调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予以调整或取消。报名人数与计划考调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的考调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考调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考调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工作人员审核同意后,给予改报其他职位;考调计划减少或取消的情况,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及地点:待定(另行通知)。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水平、理论知识以及文字表达能力,总分为100分。不划定笔试范围,不指定参考用书。
笔试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二)面试
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根据职位考调计划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同一职位参加考调人员笔试总成绩末位并列,同时进入面试)。
未完成面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组成。笔试成绩占考试成绩的60% ;面试成绩占考试成绩的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相同的,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对象。
六、体检
根据考调对象的总成绩与计划考调人数由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总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者列为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的不再递补。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察
根据职位考调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对象,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考察工作由市委政法委考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考察政审工作由市委政法委政治部负责,主要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情况和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考调职位的适应程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经考调领导小组审定有《考调方案》“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者,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八、确定调动人员
1、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在毕节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ijie.gov.cn/)等媒体上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考调的,确定为拟调动人选,报市委组织部办理调动及有关手续;对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调动的,取消考调资格,一是难以查实的,暂缓调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调动。
九、组织领导
成立市委政法委考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由政法委常务副书记何志勇任组长,其他领导任成员,请纪检组全程监督,接受市委组织部全程指导。
本方案由市委政法委考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本方案未尽事宜,由书记办公会议研究确定。
咨询联系电话:0857--8638848
联系人:吴春梅 15186139825
周 璐 15117585005
中共毕节市委政法委员会
2017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