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贵州省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细则(试行)》(黔组通〔2014〕32号)、《黔西南州州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办法(试行)》(州组通〔2015〕37号)精神和州人社局下达空编补员计划,经州人社局批准,州统计局决定开展2017年面向全州公开考调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调计划及职位
州统计局机关工作人员2名,详见《黔西南州统计局2017年公开考调公务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
二、考调的范围和条件
(一)考调范围
主要面向县(市、新区)、乡镇(街道)两级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公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人员考调。
(二)考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及以上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工作经历;
3、具有3年及以上县以下(含县)基层工作经历;
4、具有公开考调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和工作能力,年龄在35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及以下;
5、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6、现任乡科级正职及以下;
7、2013年以来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9、符合公开考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次考调涉及到的有关时间计算截止到报名时,具体要求以职位表为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考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4、按照国家和省、州有关规定,招录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5、领导干部尚在任职试用期或提任现职不满1年的;
6、新提任为单位党政主要领导不满3年的;
7、录用为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不满3年的;
8、由下级机关转任到本级机关工作不满1年的;
9、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10、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一)发布公告
考调由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qxnrsj.gov.cn/)、黔西南州统计局网站(http://www.qxn.gov.cn/Org/QxnGov.TJJ.html)发布公告。考调各环节由黔西南州统计局网站发布公告
报考者如需咨询有关事宜,可按公布的电话号码与州统计局联系。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
公开考调坚持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原则,由本人申请并报所在单位同意,按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报名参加公开考调,也可在征得本人同意后,由组织推荐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州统计局负责受理考生报名,时间为2017年10月18日—2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双休日照常报名。)。
(1)考生须认真阅读《黔西南州统计局2017年面向全州公开考调工作实施方案》中所规定的考调对象范围、考调条件,以及职位表中的各项具体要求,确定自己是否属于考调对象范围、是否符合考调条件后,再根据职位表选择自己符合要求的职位进行填报。
因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
(2)考生须仔细阅读《黔西南州统计局2017年公开考调公务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如所填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的,须同时提交委托书正本、委托人与受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调资格。
(3)《报名信息表》(一式3份)须经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同意盖章,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县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审核同意盖章,并附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两寸彩照4张,在报名时提交。
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须经州级主管部门党组(党委)同意盖章。
(4)本次公开考调不收取报名费。
(5)本次考调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考调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
2、资格审查
在报名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者报名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交给报名人员审查。审核合格后,将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交还本人,将复印件存档。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不符合报考资格的,向报考者说明理由。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调过程,发现资格不符的考生即取消考调资格。
(三)加分
1、2013年以来年度考核评为“优秀”等次的,每一年度加1分。符合加分条件的,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出具年度考核等次结果,并由县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审核盖章,在报名时提交。
2、2013年以来获得各级表彰的加分(其中:获县委、县政府或州级部门表彰1次加0.5分;获州委、州政府或省级部门表彰1次加1分;获省委、省政府或国家部委表彰1次加2分;获国家级表彰1次加3分)。符合加分条件的,由报考人员提供获表彰的证书或文件原件复印件,在报名时提交。各类临时机构颁发的奖项及证书,不作为加分依据。
(四)笔试准考证发放
1、发放时间:10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调资格。
2、发放地点:州统计局。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考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1、笔试时间:时间2017年10月28日9:00~11:00.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由州统计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采取闭卷考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统计法律法规和公共基础知识。报考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报考者可登录黔西南州统计局网站查询。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由州统计局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原则上按参加面试人数与职位考调计划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总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考生须关注面试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及时查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面试的人数与考调计划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经州统计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按2: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公告。面试人员名单在黔西南州统计局网站发布。
3、面试形式。面试由州统计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4、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报考者关注黔西南州统计局网站。
(三)成绩计算方式
1、笔试总成绩=笔试分数+加分分数;
2、综合成绩=(笔试分数*40%)+(面试分数*60%)+加分。
五、体检
(一)参加体检的人员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本职位计划考调人数2:1的比例确定。如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列为体检对象。
(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
(四)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考察人数与考调计划数不超过2: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环节对象。若考察对象自动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不再从非考察对象中进行人员递补。
州统计局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考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可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和干部人事档案、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进行,考察对象在基层一线或窗口服务部门的,要适当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考察组要认真审核考察对象干部档案,按规定如实填写《贵州省干部档案任前审核登记表》,并核实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七、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州统计局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拟调动人员。对拟调动人员在黔西南州统计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调人选姓名、性别、民族、籍贯、出生地、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政治面貌、学历学位、主要任职经历、现任职务、拟调职务、公示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等。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考调的,由州统计局按照管理权限报州人社局办理相关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考调资格。
八、纪律监督
考调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如有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次公开考调未尽事宜,由州统计局商州人社局确定。
州统计局现场报名地点:州统计局四楼普查中心(兴义市遵义路16号)
联系电话电话:0859-3222943
联系人:林琪(18788778777)
监督电话:0859-3226208(州统计局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