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注重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优秀干部”和省委“两个80%”精神,根据《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教兴黔战略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决定》(黔党发〔2012〕31号)和《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教兴安战略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安市发〔2012〕23号)、《中共安顺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年轻干部选拔配备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安市办通字〔2013〕15号)相关意见,中共安顺市教育局党组拟开展安顺市教育局2017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工作。现将方案制定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
2013年12月31日以前招录到安顺市县级及以下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中的在编在岗的选调生;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
2.具有3年及以上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作经历;
3.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公务员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具体要求以职位表为准);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选调
1.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2.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招录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3.领导干部尚在任职试用期或提任现职不满1年的;
4.新提任为单位党政主要领导不满3年的;
5.由下级机关转任到本级机关工作不满1年的;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由市教育局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anshun.gov.cn)、安顺党建网(http://www.asdj.gov.cn)、安顺教育网(http://jyj.anshun.gov.cn/)等网站发布选调工作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统一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考生须认真对照规定的选调对象、选调条件、以及选调职位表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属于选调对象范围并符合选调条件后,再根据职位表选择符合要求的与本人现任相同职务层次的职位进行填报。
考生须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安顺党建网、安顺教育网上下载《安顺市2017年市教育局公开选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1)并仔细阅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按干部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党组(党委)或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后,在报名时限内将《报名信息表》、组织部门出具选调生身份证明、相关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照2张,交安顺市教育局人事科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不符合条件的,应当面告知其理由。
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12月7日9:00- 12月8日18:00(工作时间)。
报名地点:安顺市教育局人事科
本次公开选调不收取报名费。
2.资格审查
24小时内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进行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并采取电话通知的方式反馈资格审查结果。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应说明理由。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3.领取面试准考证
考生在12月9日(14:00-17:00)到安顺市教育局领取面试准考证,超出时间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考试时间:2017年12月10日
考试地点:安顺市教育局
考试形式为面试。
面试由安顺市教育局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竞岗演说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现场公布。
(四)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选调职数从高到低分按1:3确定进入考察环节,对达不到比例的职位,面试成绩需达到最低分数70分,方可进入考察环节。
市教育局组成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考察人选到本单位工作不满2年的,一般要到其上一个工作单位进行延伸考察。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组要查阅干部档案,如实写出考察报告。
局党组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选调对象,提出拟选调人员。经党组会议研究没有合适选调对象的,可以取消选调职位,做好考察人选的解释工作。
(五)公示与调动
1.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12月11日至12月17日,拟选调人员须分别在安顺市教育局和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选调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公开选调,待查实后再作出决定。
(2)调动。经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报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调动审批手续。
三、纪律监督
选调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监督电话:0851-33355121
四、其它
本公告由安顺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安顺市教育局人事科 33223428
选调单位 | 选调单位 | 机构性质 | 单位地址 | 咨询电话 | 职位名称 | 职位简介 | 选调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其他报考条件 | 备注 |
1 | 安顺市教育局 | 行政机关 | 安顺市中华东路483号 | 0851-33223428 | 安顺市教育局 科级及以下 | 从事中小学教育行政管理工作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所学专业相应的学士及以上学位 | 不限 | 正、副科级干部或科员 | |
2 | 安顺市教育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 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 安顺市中华东路484号 | 0851-33223428 | 安顺市教育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科员 | 从事全市国家教育招生考试业务工作 | 1 | 本科及以上取得所学专业相应的学士及以上学位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 汉语言文学类、法律类 | 科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