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县委组织部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充实人员力量,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编制空缺情况,拟面向全县公开选调一批综合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数量
选调工作人员5名,具体职位见《中共余庆县委组织部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人员)计划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原则及方式
选调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测评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全县在编在岗公务员(参公管理)和事业单位中具有正式干部身份的人员(其中科员职位限公务员<参公管理>身份人员报名)。
(二)选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事业心、责任感强;
2.38周岁以下(1980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8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会计岗位学历可降低至大专及以上学历);
4.工作3年以上(2015年3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5.未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选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招录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时间计算截止到2018年3月1日);
5.领导干部尚在任职试用期或提任现职不满1年的(时间计算截止到2018年3月1日);
6.尚在试用期的;
7.2014年以来新招录的乡镇公务员(含选调生);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选调程序和方式
选调工作采取测评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测评、考察、研究公示、试用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3月9日8:30-18:00,3月12日8:30-18:00。
报名地点:县委组织部办公室(县政务服务中心1103办公室)。
报名方式:报名采取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报名要求: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供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查的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附件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同底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报考者须对本人所提供的各类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取消测评资格。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与选调计划人数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展测评。经审核获得测评资格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全过程。
(三)测评
根据报名人数决定测评方式。
1、笔试
单个职位报名人数大于20人的进行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调研能力、政策理论水平及文字综合能力。根据笔试成绩,按与选调人数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谈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则成绩并列者共同进入面谈。
2、面谈
单个职位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20人的直接进行面谈。面谈主要考核报考者的政策水平、综合分析、逻辑思维、临场应变、工作业绩、工作思路、职业规划和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能力和水平。
所有面谈人选面谈结束后,由面谈小组综合所有参加面谈人员的面谈情况(同时进行笔试、面谈的,还要参考笔试成绩),按职位选调名额2:1比例综合确定考察对象。
笔试、面谈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敬业精神、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对照考察对象档案、相关信息和材料进行复查,对资格复查不符合要求,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考察合格者列入研究对象。
(五)研究公示
根据测评成绩和考察结果,经县委组织部部务会议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六)试用调动
拟选调人员,先到县委组织部跟班试用1个月。试用期间,其人事、组织关系不变,工资福利由原单位发放。试用期满后,经县委组织部部务会议研究合格者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
五、组织实施
本次公开选调由中共余庆县委组织部具体组织实施。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余庆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24704312 监督电话:24704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