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州委办、州政府办《关于黔西南州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州委办字﹝2014﹞8号)文件精神,按照州编办下达的空编补员计划,2018年州政务服务中心面向全州公开考调事业单位人员2名。为确保考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此次考调工作,州政务服务中心成立考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室,具体负责考调日常工作。
二、考调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考调计划及职位
(一)考调计划:黔西南州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2名;
(二)考调职位:黔西南州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岗位工作人员。(详见附件1《黔西南州政务服务中心2018年公开考调事业工作人员职位表》)
四、考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考调对象及范围
黔西南州党政群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在职在编(试用期未转正和工勤人员除外)三年以上正式工作经历人员。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报考事业编制职位须自愿放弃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身份。依据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考调。
(二)报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责任心强,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40周岁以下(1977年9月30日及以后出生);
5.具备胜任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含试用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考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3.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4.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5.曾受到过党纪、政纪等处分的。
6.尚在试用期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公告:本考调方案将在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黔西南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站;贵州省政务服务网黔西南州站点上同时发布。
(二)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8日至10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三)报名地点:兴义市桔山广场州政府政务大厅三楼办公室(联系人:刘婷,联系电话:0859-3611077、3611055)。
(四)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3张;
4.所在单位和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出具同意报考并加盖公章的报名表(一式3份)。
报考人员按要求填写《黔西南州政务服务中心2018年公开考调事业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填写错误,一律取消考调资格。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五)本次考调按计划考调数与实际报名人数1:3比例开考,如达不到开考比例,取消或减少考调计划。
六、考试通知单发放
领取时间:2018年10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凭证到州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办公室领取,过期不领取的视为放弃考试,不得补领。
七、考试形式、内容及时间
(一)考试形式
考试以写作技能测试及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公文写作、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等综合素质。考试成绩由写作技能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写作技
能测试为闭卷考试,写作技能测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
40%。
(二)考试内容及时间
1.写作技能测试
(1)写作技能测试由黔西南州政务服务中心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命题、制卷、阅卷,按相关规定执行。写作技能测试为闭卷考试,总分为100分。
(2)测试时间:2018年10月24日,上午9:00-11:30。
(4)测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面试
(1)根据写作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考调职位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未达到1:3比例的,按实际取得有效写作技能测试成绩人数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如面试人员末位考生写作技能测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面试总分100分。
(2)面试时间:2018年10月24日,下午15:00-17:00。
(3)面试地点:州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
3.综合成绩
考生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写作技能测试分数×60% + 面试分数×40%。写作技能测试、面试成绩与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八、体检
(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二)体检集中地点:另行通知。
(三)参加体检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职位计划考调数1:1的比例确定。如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或不按规定时间体检的,按照该职位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
(四)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九、考察政审
(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
(二)考察政审由黔西南州政务服务中心考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三)考察政审合格人数达不到考调所需人数时,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列为体检、考察政审对象。
(四)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或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予调动情形的视为不合格,
取消拟调动资格。
1.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犯罪记录或司法机关确定的犯罪嫌疑人;
3.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4.2007年1月1日以后未经州人社部门审核同意招聘的事业人员;
5.经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不能调动的其它情况。
十、公示和聘用审批
经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调动对象,由州政务服务中心在黔西南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站,贵州省政务服务网黔西南州站点和州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公开栏进行为期七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州政务服务中心报州人社局审批,办理调动手续。
十一、纪律监督
考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考试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方案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格坚持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从事考调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考调工作纪律及相关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对违反考调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调动或取消调动等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聘用纪律行为的,5年内不得参加考调。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未尽事宜由州政务服务中心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地点:贵州省兴义市桔山广场黔西南州政府政务大
厅三楼办公室
咨询电话:0859—3611077,3611055
监督电话:0859—3611011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2018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