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贵州省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细则(试行)》(黔组通〔2014〕92号)精神和中共余庆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空编补员计划,中共余庆县委组织部决定开展2018年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及数量
中共余庆县委组织部科员3名。
二、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
1.全市各级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省、市级机关设在本县的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中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
(二)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德端正,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
2.35周岁以下(1982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以下(1979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其中乡镇(街道)公务员还需具有5年以上乡镇(街道)工作经历(录用为公务员前在乡镇〈街道〉、村的工作经历可合并计算)。
5.现工作单位不在余庆的,须具有余庆县户籍。
6.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7.未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涉及年限要求的,均按截止2018年12月1日计算。
(三)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3.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招录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涉及年限要求的,均按截止2018年12月1日计算。
三、遴选方式和程序
遴选工作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考试、考察、公示、试用、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初审及加分
1.报名
坚持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原则,采取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考务费。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8日-12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报名地点:县委组织部办公室(县政务服务中心1103办公室)。
现场报名具体步骤为:报考者在余庆党建微信公众号、余庆党建网或余庆县人民政府网站上下载并如实填写《中共余庆县委组织部2018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附件1,以下简称《报名表》)一式三份,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审查、签字盖章后提交。
报名时还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2)本人近期同底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3)个人近5年获得县委、县政府及以上表彰奖励证书等相关获奖证明材料复印件。
(4)委托他人报名的,须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
网上报名具体步骤为:报考者需将报名推荐表扫描件(报名登记表需经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本人有效身份证、获奖证明材料等扫描件;本人近期同底2寸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上传至《余庆党建》微信公众平台的“考试报名”板块提交。
报考者须对本人所提供的各类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取消遴选资格。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2.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与遴选计划数比例原则上须达2:1方可进行考试,若低于此比例,由县委组织部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减少遴选计划或取消遴选。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过程,任一环节一旦发现资格不符者,立即取消遴选资格。
3.加分
(1)加分政策
报考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获得加分。同时具备以下几种加分条件的,可按规定累计加分。
①近5年以来,年度考核获得优秀等次者,每获得一次优秀等次加1分,以此类推进行累加;因连续3年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获记三等功的,可在优秀等次加分的基础上再加1分。
②近5年以来,个人获得县委、县政府及以上综合表彰奖励的,按以下等次加分:获县级表彰的,每次加2分;获市级表彰的,每次加3分;获省部级表彰的,每次加5分;获国家级表彰的,每次加10分。因同一事项获多次表彰的,按最高表彰等次加分。
此加分只在笔试环节加分。
(2)加分确认
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者,须下载填写《中共余庆县委组织部2018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加分申请表》(附件2),并持符合加分政策的相关证明材料,在报名时提交,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加分。
4.准考证发放。12月25日前,到余庆县委组织部领取《笔试准考证》,具体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时间为2018年12月26日9:00—11:30,考试地点和考场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原则上按参加面试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考生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或面谈等非结构化面试方式,成绩采取考官组集体讨论确定名次,再按名次赋分法记分(具体记分规则在面试前向所有参加面试人员公布)。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基本素质及适应遴选职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能力。面试分数在所有人员面试结束后向面试考生公布。
面试准考证领取、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3.总成绩计算。根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合成考试总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在余庆党建微信公众号、余庆党建网和余庆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三)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考察人数与遴选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列入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群众公认度、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对照考察对象档案、相关信息和材料进行复查,对资格复查不符合要求,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遴选资格。考察合格者列入研究对象。
(四)研究公示
县委组织部部务会综合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择优研究确定拟遴选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试用调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先到县委组织部跟班试用1个月。试用期间,其人事、组织关系不变,工资福利由原单位发放。试用期满后,经县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合格者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
咨询电话:24704312监督电话:24705799
中共余庆县委组织部
2018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