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干部调配的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公务员到县委办、县政府办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数量
本次计划选调公务员6名,其中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各3名,详见《修文县2019年面向全省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全省党政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公务员。
(二)选调条件
1.具备《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的基本条件;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2岁(在1987年10月31日后出生)及以下,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年龄不超过35岁(在1984年10月31日后出生);
4.具有在各级党委或政府机关办公室2年以上工作经历(相关经历时间计算至2019年10月31日);
5.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7.符合选调职位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招录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期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时间截止到2019年10月31日);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参加工作以来受到党纪、政纪、政务处分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未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选调方式及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讨论决定、办理调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修文县人民政府网发布选调公告(网址http://www.xiuwen.gov.cn/)。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
①报名方式
本次选调报名采取现场和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用。
②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各级党政机关办公室工作经历证明(由工作单位出具);公务员登记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1份(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近期白底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5张;《修文县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须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以及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报名登记表可到报名点领取或直接登陆修文县人民政府网下载,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
③报名时间
2019年7月15日至2019年7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④现场报名地点
中共修文县委办公室行政科(人事科)(行知大道80号修文县新武装部侧楼320室),联系人:李先坤,刘佩佩,刘仁杰,联系电话:0851-82322002。
⑤网上报名
请将资料扫描后传至指定邮箱:xwxwggb@163.com(资料提交后需电话确认),文件名为报考职位名称+考生姓名。
⑥每个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因错报、误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
2.资格初审
对填报资料模糊、缺项等情况的,将不进行资格审查。对现场报名的考生,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审核并当场反馈结果,对于网上报名的考生,工作人员收到报名材料后,将于48小时内对资格初审结果进行电话反馈。报考人员应确保通讯畅通,因考生通讯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与计划选调人数需达到3:1方可开考。资格审查结束后,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本次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减少选调计划或取消此次选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
3.准考证发放。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制作笔试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报考人员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重点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时间:2019年7月28日,上午9:00—11:30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参加资格复审人员与拟选调人数不高于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进入面试资格,该职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递补轮次不超过3次。
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需对照报考职位选调条件要求,提供各级党政办公系统工作经历证明(由工作单位出具);公务员录用及转正相关文件、公务员登记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1份。《修文县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须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公务员主管部门的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原件。
(三)面试
面试人员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新环境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公务礼仪和心理素质等,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如通过审查人数与选调计划人数为1:1比例进入面试,考生面试成绩达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根据本次选调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递补。
体检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在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作出判断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后方可进行复检。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招录单位具体实施。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按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突出政治标准,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七、讨论决定
领导小组要召开会议,综合分析报考人员的笔试、面试成绩和考察情况,防止把分数作为用人唯一依据,防止简单以分数高低取人。根据工作需要和人选的德才条件,将考试成绩与人选一贯表现情况、人岗相适、人事相宜情况等结合起来,综合分析考虑,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最终确定人选。
八、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拟选调的人员,在修文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其选调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调动、任职手续。
选调人员办理手续时,须签订在修文服务5年以上的服务承诺,原则上5年之内不得调离修文县。
选调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
未尽事宜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和确定。
咨询电话:0851-82322002联系人:李先坤,刘佩佩,刘仁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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