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人才流动的良性机制,优化人才资源配置,经研究,拟面向全县各单位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人员遴选30名工作人员到县直单位工作。为确保公开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简章。
一、工作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遴选范围
全县各单位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人员。
三、遴选单位及人数
本次18个县直单位(含冠山街道)共计划遴选30名工作人员,具体见附件《龙里县2019年公开遴选县直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四、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勤奋敬业,德才兼备,严于律己,公道正派,甘于奉献,品行端正,熟悉和热爱所报考职(岗)位;
3、具有国家认可的相应学历水平;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计划表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遴选:
1、县直行政机关或参公单位新招录的试用期内人员;
2、在镇(街道)工作年限未满5年的选调生、公务员;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违法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不符合遴选职(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工作年限和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9年9月30日。方案规定的资格条件等,只适用于本次遴选工作。
五、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龙里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ongli.gov.cn)上公开发布遴选相关信息。
发布信息时间:2019年8月21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19年8月22日—8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龙里县委组织部干部科(县政府办公楼822办公室)
联系电话:0854-5621698
3、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毕业证原件、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2)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红底照片3张;
(3)报名需填写《龙里县2019年公开遴选县直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一式三份,并经所在单位盖章同意;
(4)参加工作文件、任现职文件复印件各一份;
(5)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6)自愿签订《参加公开遴选承诺书》一式两份;
(7)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材料原件及相应的复印件一份。
(三)资格审查
县委组织部在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下,严格按照遴选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凡弄虚作假或在公开遴选过程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遴选资格。
本次遴选每个考生限报一个职位,资格审查通过后,公开遴选名额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达不到1︰2比例(遴选职位名额3名及以上的按照1︰1.5比例)的,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减少或取消该职位公开遴选的名额。
(四)考试
本次遴选分为笔试和面试,分值均为100分。试卷由委托的有相关资质单位(机构)出题。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笔试、面试以及考试综合成绩均在龙里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参加遴选人员业务知识和理论水平等能力。
笔试时间、地点、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情况研究确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参加遴选人员综合素质和沟通协调等能力。
考官抽派在县纪委县监委的监督下,从县考官库中抽取。
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时间、地点、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五)考察
各遴选单位组成考察组到遴选人员所在单位进行考察(其中:借用时间超过6个月<含6个月>的人员需到现借用单位进行延伸考察),考察报告、考察材料报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1)确定考察对象:根据遴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如同一职位遴选总成绩出现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优先进入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可以递补一次。
(2)考察内容及方式: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实地考察,通过查看有关档案资料、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等方式,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了解,重点了解考察对象近三年工作情况。
(六)公示
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遴选人员名单,在龙里县人民政府网及拟遴选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调动手续
经研究确定并经公示无异议的遴选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由遴选单位负责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或不服从岗位安排的取消遴选资格,退回原单位工作。
六、有关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按照本方案规定的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进行,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行为,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遴选工作纪律的遴选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此次遴选工作未尽事宜,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监督电话:县纪委办公室 0854—5632121
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0854—5621808
龙里县2019年公开遴选县直单位工作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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