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县委组织部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和编制情况,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一批公务员(参公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数量
1.中共桐梓县委组织部公务员岗位3人。
2.桐梓县老年大学参公事业岗位2人。
二、选调条件
(一)选调对象需符合下列资格条件
1.坚决拥护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旗帜鲜明地做到“两个维护”,在政治思想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忠诚、干净、担当。
2.热爱党的组织工作,公道正派、坚持原则、谦虚谨慎、襟怀坦白、勤奋敬业、甘于奉献、保守秘密、清正廉洁。
3.已经进行公务员登记及参公登记(或符合登记条件暂缓登记)的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4.县级机关公务员(参公人员)应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含试用期);乡镇公务员应具有5年乡镇服务年限(含试用期),录用前在乡镇、村工作经历可合并计算。
5.报考组织部公务员岗位必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6.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7.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4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8.大学以上学历。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组织部公务员岗位应为公务员报考,老年大学参公事业岗位公务员与参公人员均可报考。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不同意报考的。
4.选调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5.尚在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试用期的人员。
6.其他不得参加选调的情形。
三、报名、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5日至12月1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二)报名地点:中共桐梓县委组织部办公室
(三)报名时需提供如下材料:
1.《选调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公务员身份材料或参公材料(《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录用审批表》等)。
(四)资格初审
县委组织部办公室收到报考者提交的相关资料后,现场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过程,若发现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四、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岗位报考比例小于1:15的,不进行笔试,直接举行面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按3:1确定(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环节)。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思想政治素质、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态等,满分为100分。面试环节考生不足2:1比例的,所有报考人员均进入考察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成绩均不带入下一环节,只作为确定进入下一环节参考。
五、考察
进入考察环节人选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1:2比例确定(最高分数相同的,同时进行考察)。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法,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复查其报考资格,综合考察是否适合组织部工作并作出考察结论,并提出体检人选、拟试岗人员人选(组织部公务员岗位4人进入试岗环节,老年大学参公事业岗位3人进入试岗环节)
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
对拟试岗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合格后进入试岗;体检不合格,由县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决定递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试岗
召开县委组织部部务会议,听取考察情况汇报,研究决定试岗人员。组织部公务员岗位4人进入试岗环节,老年大学参公事业岗位3人进入试岗环节。进入试岗环节人员在相应科室进行为期三个月的锻炼学习。试岗结束后,由县委组织部组织考核评价组对试岗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和评价,并提出拟选调人员建议人选。试岗期间,试岗人员的人事、工资关系保留在原单位,其工资由原单位发放。
八、选调人选确定及公示
召开县委组织部部务会议,听取考核评价组意见,确定选调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反映的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九、纪律监督
公开选调工作在县纪委县监委的监督下进行,参加公开选调的人员 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视其情节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分。对工作不认真、不负责任造成考察失真失察的,公开选调计划取消。考核工作人员涉嫌违纪的,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县纪委县监委联系电话:26620862
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联系电话:26621980
本次公开选调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联系电话:266229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