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强我市住房公积金干部队伍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遵义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编制情况,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委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数量
本次计划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2名,详细职位见《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对象资格条件
(一)选调对象需符合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作风优良、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
2.遵义市所辖县(市、区)及县以下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参公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3.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年龄原则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3日以后出生),现任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12月3日以后出生)。
5.须有3年及以上在县及县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
6.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7.未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
8.符合拟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涉及年限要求的均按截止2019年12月3日计算。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含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所在单位不同意其参加公开选调的。
4.按照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方式和程序
选调工作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调动等程序进行。
四、报名、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2019年12月9日至12月13日(上午:9:30--12:00;下午13:30--17:00)
(二)报名地点: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具体地点为遵义市汇川区南京路218号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三楼人教宣传科。
(三)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1.《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三份,经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单位审查同意推荐报考后,在报名期间提交到选调单位(含电子版、纸质版需盖好公章)。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公务员身份证明材料或参公材料(《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等复印件。
5.近3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6.所在单位或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单位已在报名表上签字同意并盖章的不用提供证明)。
(四)资格初审
选调单位收到报考者提交的《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后,现场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过程,若发现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报名和资格初审结束后,在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各职位报名人数。单个职位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数比例须达到3:1方可按程序进行选调,否则取消该职位。
五、考试
(一)笔试。笔试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重点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单个职位报名人数少于30人的,不进行笔试,直接举行面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5: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环节)。面试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思想政治素质、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结束后5日内,须将考试成绩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并以恰当的方式告知当事人。笔试、面试成绩均不带入下一环节。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组织实施。进入考察环节人选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与选调人数3:1比例确定(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行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群众公认度、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政治品质、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
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查阅干部档案、核实身份证明材料等方式进行,同时复查其报考资格,综合考察是否适合选调作出考察结论。
七、会议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委会议听取考察情况汇报,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
八、体检
对拟选调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的,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委会议研究确定是否递补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九、公示与调动
考察及体检合格的人员,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委会议确定拟选调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公示不合格的,取消其选调资格,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委会议研究确定是否递补。
选调各环节均在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予以公示。
十、纪律监督
公开选调工作在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和市委组织部的监督指导下进行,参加公开选调的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分。对工作不认真、不负责造成考察失真失察的,公开选调计划取消。考察工作人员涉嫌违纪的,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本次公开选调未尽事宜,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和咨询电话:
遵义市委组织部:0851-28651887
遵义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0851-28981975
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0851-28651793
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