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2021年省直机关面向全省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遴选公告》)的有关规定,拟对进入考察环节人员进行考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考察工作在省委组织部的统一组织下,由遴选单位具体实施。
二、考察对象
根据《遴选公告》有关规定,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遴选计划数+1”的数额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对象名单详见附件。
三、有关事宜
1.考察对象应积极配合遴选单位做好考察工作,要保持通讯畅通,若电话号码变更的应主动联系遴选单位。
2.根据《遴选公告》有关规定,遴选单位在本单位和拟调动人选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遴选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报省委组织部审批后,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四、纪律监督
考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附件:贵州省2021年省直机关面向全省公开遴选公务员考察对象名单.xls
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