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威宁县部分县直单位2023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简章》“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考调岗位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调整或取消岗位考调计划。岗位考调计划被取消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可申请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不申请改报的,予以退费;岗位考调计划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考岗位不再进行调整”的规定,结合考调岗位报名情况,现将调整或取消岗位考调计划予以公布,具体详见附件。
附件:威宁县部分县直单位2023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调整或取消岗位考调计划情况.xlsx
威宁县部分县直单位2023年
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