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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遴选·55期】营造优良营商环境

2023-04-04| 来源:北辰遴选

热点导学

1.营商环境是什么:是指市场主体在准入、生产经营、退出等过程中涉及的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人文环境等有关外部因素和条件的总和。

2.为什么要优化营商环境:一个地区营商环境的优劣直接影响着招商引资的多寡,同时也直接影响着区域内的经营企业,最终对经济发展状况、财税收入、社会就业情况等产生重要影响。良好的营商环境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软实力的重要体现,是一个国家或地区提高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方面。

3.贵州省《打造“贵人服务”品牌建设国内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重点内容

“三减一降”: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降成本

重点突破“五个办”:“全省通办”“跨省通办”“一网办”“一窗办”“一次办”

营造“四个更好”:一是营造更好的政务环境;二是营造更好的法治环境;三是营造更好的商务环境;四是营造更好的社会环境;

“四贵四心”品牌:通过优此提升政务、法治、商务和社会环境,着力打造以企业为贵、尊重市场主体,让企业最舒心;以契约为贵、打造诚信政府,让企业最放心;以效率为贵、坚持挑战极限,让企业最省心;以法治为贵、维护市场公平,让企业最安心的“四贵四心”品牌内涵,做好品牌标志设计,加强线上线下品牌推广,打响“贵人服务”营商环境品牌。


一、热点链接

2023年3月18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贵州省2023年度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清单》,根据《清单》,围绕打造开放透明的市场准入环境、一步打造公平公正的企业经营环境、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环境、打造健全规范的法治保障环境、打造以企业为贵的“贵人服务”营商环境品牌等五大方面,提出了47项工作任务,不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走深走实。

2023年4月1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徐麟深入安顺市平坝区、西秀区调研民营经济发展工作,并与民营企业家座谈。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和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把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当作自己人,进一步提振发展信心,优化营商环境,全力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


二、深度解读

★“优化营商环境”的主要内涵、基本特征、重要意义

1.主要内涵

营商环境,是指企业等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所涉及的体制机制性因素和条件,一般认为营商环境是指市场主体在准入、生产经营、退出等过程中涉及的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人文环境等外部因素和条件的总和。优化营商环境,包括市场主体保护、市场环境、政务服务、监管执法、法治保障等方面。

2.基本特征

从性质上看,营商环境属于一种制度性环境,具有规范性、公开性和稳定性,对市场主体成长发展有重要影响,如企业开办要注册登记,企业融资要抵押担保,企业破产要清理债权债务,都属于市场主体活动中应当遵循的制度规则,为此市场主体需付出经济、时间和机会等成本,即所谓制度性交易成本。

从领域上看,营商环境涉及市场主体准入、生产经营和退出等企业生命周期全过程和各个领域,覆盖市场环境、政务服务、监管执法、法治保障等方面,比如市场主体的创业活动,必然涉及开办企业领域的办事制度,如市场准入条件、政府办事流程、监管规则以及相关法律规定等。

从作用上看,营商环境事关企业兴衰、生产要素聚散、发展动力强弱,直接影响到市场主体的成长、创新和发展,以及就业机会、生产效率、投资信心等,最终对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产生影响,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方面,所以说优化营商环境就是解放生产力,提升竞争力。

3.重要意义

①优化营商环境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立更加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完善治理体系和提高治理效能的需要。

②优化营商环境是政府精准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发展动力和活力,持续推动经济健康发展的需要。

③优化营商环境是保护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维护国家产业和经济安全,提升国际竞争力的需要。

★国家层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

1.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条例》是2019年10月23日公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分为总则、市场主体、市场环境、政务服务、监管执法、法治保障、附则7章,共72条。

概括起来,《条例》的制定和实施,作用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明确优化营商环境的原则和方向。即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深刻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完善法治保障,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

二是加强市场主体保护。明确规定国家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使用各类生产要素和依法平等享受支持政策,推动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主体维权服务平台等。

三是优化市场环境。对压减企业开办时间、保障平等市场准入、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规范涉企收费、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简化企业注销流程等作了规定。

四是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对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精简行政许可和优化审批服务、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减证便民等作了规定。

五是规范和创新监管执法。对健全监管规则和标准,推行信用监管、包容审慎监管、“互联网+监管”,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作了规定。

六是加强法治保障。对法律法规的立改废和调整实施,制定法规政策听取市场主体意见,为市场主体设置政策适应调整期,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等作了规定。

2.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

(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统筹发展和安全,以制度创新为核心,赋予有条件的地方更大改革自主权,对标国际一流水平,聚焦市场主体关切,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一体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推进全链条优化审批、全过程公正监管、全周期提升服务,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促进营商环境迈向更高水平,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更好稳定市场预期,保持经济平稳运行。

(2)试点范围。综合考虑经济体量、市场主体数量、改革基础条件等,选择部分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首批试点城市为北京、上海、重庆、杭州、广州、深圳6个城市。强化创新试点同全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联动,具备条件的创新试点举措经主管部门和单位同意后在全国范围推开。

(3)主要目标。经过三至五年的创新试点,试点城市营商环境国际竞争力跃居全球前列,政府治理效能全面提升,在全球范围内集聚和配置各类资源要素能力明显增强,市场主体活跃度和发展质量显著提高,率先建成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形成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为全国营商环境建设作出重要示范。

(4)十项重点任务

①进一步破除区域分割和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加快破除妨碍生产要素市场化配置和商品服务流通的体制机制障碍。在不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领域,推进“一照多址”、“一证多址”等改革,便利企业扩大经营规模。清理对企业跨区域经营、迁移设置的不合理条件,全面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要求企业在特定区域注册的规定。着力破除招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对外地企业设置的隐性门槛和壁垒。探索企业生产经营高频办理的许可证件、资质资格等跨区域互认通用。

②健全更加开放透明、规范高效的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机制。进一步提升市场主体名称登记、信息变更、银行开户等便利度。建立健全市场准入评估制度,定期排查和清理在市场准入方面对市场主体资质、资金、股比、人员、场所等设置的不合理条件。推行企业年报“多报合一”改革。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全面实施简易注销,建立市场主体强制退出制度。推行破产预重整制度,建立健全企业破产重整信用修复机制,允许债权人等推荐选任破产管理人。建立健全司法重整的府院联动机制,提高市场重组、出清的质量和效率。

③持续提升投资和建设便利度。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社会投资项目“用地清单制”改革,在土地供应前开展相关评估工作和现状普查,形成评估结果和普查意见清单,在土地供应时一并交付用地单位。推进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避免重复评价。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清理审批中存在的“体外循环”、“隐性审批”等行为。推动分阶段整合规划、土地、房产、交通、绿化、人防等测绘测量事项,优化联合验收实施方式。建立健全市政接入工程信息共享机制。探索在民用建筑工程领域推进和完善建筑师负责制。

④更好支持市场主体创新发展。完善创新资源配置方式和管理机制,探索适应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需要的准入准营标准,提升市场主体创新力。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探索高精度地图面向智能网联汽车开放使用。推进区块链技术在政务服务、民生服务、物流、会计等领域探索应用。探索对食品自动制售设备等新业态发放经营许可。完善知识产权市场化定价和交易机制,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试点。深化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探索完善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成果权益分享机制。

⑤持续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高标准建设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加快推动“单一窗口”服务功能由口岸通关向口岸物流、贸易服务等全链条拓展,推进全流程作业无纸化。在确保数据安全的前提下,推动与东亚地区主要贸易伙伴口岸间相关单证联网核查。推进区域通关便利化协作,探索开展粤港澳大湾区“组合港”、“一港通”等改革。推进铁路、公路、水路、航空等运输环节信息对接共享,实现运力信息可查、货物全程实时追踪,提升多式联运便利化水平。在有条件的港口推进进口货物“船边直提”和出口货物“抵港直装”。探索开展科研设备、耗材跨境自由流动,简化研发用途设备和样本样品进出口手续。

⑥优化外商投资和国际人才服务管理。加强涉外商事法律服务,建设涉外商事一站式多元解纷中心,为国际商事纠纷提供多元、高效、便捷解纷渠道。探索制定外籍“高精尖缺”人才地方认定标准。在不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风险可控的领域,探索建立国际职业资格证书认可清单制度,对部分需持证上岗的职业,允许取得境外相应职业资格或公认的国际专业组织认证的国际人才,经能力水平认定或有关部门备案后上岗,并加强执业行为监管。研究建立与国际接轨的人才评价体系。持续提升政府门户网站国际版服务水平,方便外籍人员及时准确了解投资、工作、生活等政策信息,将更多涉外审批服务事项纳入“一网通办”。

⑦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坚持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同等对待,稳定市场主体预期。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建立举报处理和回应机制,定期公布审查结果。着力清理取消企业在资质资格获取、招投标、政府采购、权益保护等方面存在的差别化待遇,防止滥用行政权力通过划分企业等级、增设证明事项、设立项目库、注册、认证、认定等形式排除和限制竞争的行为。建立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推进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改革。加强和改进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健全遏制乱收费、乱摊派的长效机制,着力纠正各类中介垄断经营、强制服务等行为。

⑧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监管。坚持放管结合、并重,夯实监管责任,健全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流程的监管机制。完善公开透明、简明易行的监管规则和标准,加强政策解读。在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领域,探索实行惩罚性赔偿等制度。深化“互联网+监管”,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在线监管平台,积极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为监管赋能,探索形成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监管链。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监管深度融合,完善按风险分级分类管理模式。在医疗、教育、工程建设等领域探索建立完善执业诚信体系。对新产业新业态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建立健全平台经济治理体系。推动行业协会商会等建立健全行业经营自律规范,更好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⑨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立政府承诺合法性审查制度和政府失信补偿、赔偿与追究制度,重点治理债务融资、政府采购、招投标、招商引资等领域的政府失信行为,畅通政府失信投诉举报渠道,健全治理“新官不理旧账”的长效机制。完善产权保护制度,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开展商标专利巡回评审和远程评审,完善对商标恶意注册和非正常专利申请的快速处置联动机制,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维权协作。规范罚款行为,全面清理取消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设定的罚款事项,从源头上杜绝乱罚款。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增强公众参与实效。全面建立重大政策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价制度,推进评估评价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

⑩优化经常性涉企服务。加快建立健全高效便捷、优质普惠的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健全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和营商环境投诉处理机制。完善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制度,有针对性地逐步整合各类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系统,提升企业动产和权利融资便利度。持续优化企业办税服务,深化“多税合一”申报改革,试行代征税款电子缴税并开具电子完税证明。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涉税、继承等业务办理便利度。推进水电气暖等“一站式”便捷服务,加快实现报装、查询、缴费等业务全程网办。推进电子证照、电子签章在银行开户、贷款、货物报关、项目申报、招投标等领域全面应用和互通互认。推进公安服务“一窗通办”。推行涉企事项“一网通办”、“一照通办”,全面实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快速兑现。

★贵州省贯彻落实

1.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条例》共7章70条,既对当前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力举措予以立法确认,又对探索创新的措施给予立法引领,旨在通过完善体制机制,不断优化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打通“肠梗阻”、畅通微循环。

《条例》指出,优化营商环境应当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践行有求必应、无事不扰的服务理念,打造以企业为贵、以契约为贵、以效率为贵、以法治为贵的贵人服务品牌,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条例》规定,贵州省人民政府应当坚持优化营商环境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强化系统集成,整体推进;健全完善省级营商环境联席会议机制,贵州省人民政府负责人牵头,市州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参与,统筹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各项工作。

在市场主体保护方面,《条例》明确,贵州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金、技术、人力资源、数据资源、土地使用权、水电气网及其他自然资源等生产要素和公共服务资源,对各类市场主体平等适用国家和本省支持发展的政策,不得制定或者实施歧视性政策措施。

在市场环境方面,《条例》指出,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不得另行制定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各类市场主体均可以依法平等进入。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实施管理。贵州省人民政府应当统筹推进数字政府建设,以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作为总门户,完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功能,推动线上和线下政务服务融合,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办理,推动实现全省全流程一网通办。

在法治保障方面,《条例》强调,贵州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采取听取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调研、视察、质询、询问等方式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监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还应当建立优化营商环境检查通报、问题整改工作机制,通过专项督察、日常督导、社会公众监督等方式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办理市场主体诉求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鼓励新闻媒体及时客观曝光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和典型案件,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在政务环境方面,《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主要从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降成本对政务服务作出了规定,还明确贵州省政府应当统筹推进数字政府建设,以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作为总门户,完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功能,推动线上和线下政务服务融合,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办理,推动实现全省全流程一网通办。

在法治保障方面,《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明确各级人大可以采取多种形式监督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对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损害营商环境情形的处理进行了规定。鼓励新闻媒体及时客观曝光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和典型案件,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等。

2.贵州省“十四五”规划纲要部署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进一步精简行政许可事项,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有序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和分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审批改革,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实施统一赋码。深入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完善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中心,全面推行“一网通办”“一站式服务”“一次性办结”。深化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应用,全面推行“互联网+工程审批”。全面实现投资审批事项线上并联办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全程线上办理、投资项目线上核准。严格落实国家出台的投资审批事项清单。推进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并联审批,推进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实现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和一般审批事项承诺制审批。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提升“贵人服务”政务服务品牌,持续开展营商环境大提升行动和营商环境评价,打造国内一流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3.贵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报告重要表述

深化“放管服”改革,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完善社会信用体系,转变政府职能,升级“一云一网一平台”,做优“贵人服务”品牌,完善服务民营企业直通车机制,建立“有求必应、无事不扰”服务企业机制,打造一流的发展环境、投资环境、营商环境。

4.2023年贵州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安排

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资金要素获取等支持政策,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着力营造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政策环境、社会环境。建立以企业家获得感为导向的营商环境制度。深化“政策找企业、企业找政策”机制,推动干部上门送政策,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大力整治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以企业的获得感、满意度树立“贵人服务”的“好口碑”。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以“五个通办”为抓手,打造全链条全要素全周期服务的“企业之家”,提升服务企业服务项目能力水平。深入实施培育壮大市场主体行动。新增市场主体60万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500户、服务业企业400户,培育认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00户以上。

5.《打造“贵人服务”品牌建设国内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重点内容

(1)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人民至上理念,真正把市场主体作为“贵人”对待,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大力优化政务、法治、商务和社会环境,以“安不安全、方不方便、赚不赚钱、清不清廉”为检验标准,打造服务效率最高、管理最规范、市场最具活力、综合成本最佳的国内一流营商环境。

(2)主要目标

以“三减一降”(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降成本)为手段,重点突破“五个办”(“全省通办”“跨省通办”“一网办”“一窗办”“一次办”),通过三年努力,到 2023年,“贵人服务”品牌效益全面体现,成为国内营商环境知名品牌,营商环境进入全国第一方阵。

(3)重点任务

营造“四个更好”:

一是营造更好的政务环境;

二是营造更好的法治环境;

三是营造更好的商务环境;

四是营造更好的社会环境;

(4)“四贵四心”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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