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新区党工委同意,现面向全国范围公开选调8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导向;坚持人岗相适的原则。
二、岗位需求
选调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8名(详见附件1)。
三、选拔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优良;
2.具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恪尽职守,成绩突出;
3.具有符合岗位选拔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等各项素质;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的身体条件及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体条件
1.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是指报名之日前已取得国家认可的正式毕业学历、学位。
2.选调干部近三年(2015、2016、2017)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3.岗位中所要求的工龄及年龄计算时间截止为2018年6 月1日。
4.各选调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四、公开选拔工作程序
(一)报名
报考人员须于2018年6月11日8:30至2018年6月18日18:00将报名登记表投入电子邮箱lzxqdgwbgs@126.com,逾期不再受理。
(二)资格初审
对报名成功者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参加笔试。
(三)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为公文写作能力、政治理论水平、相关业务知识测试,面试为结构化面试,考察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协调应变、语言表达能力及举止仪表等。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笔试、面试择机进行,以电话通知为准。
(四)资格复审
面试结束后,对报考资格进行资格复审,对提供资料与报名信息不符,或伪造相关证件资料的报考人员,取消选调资格,产生的空缺依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所需资料: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所在单位开具的行政事业干部身份相关证明及从事2年(含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④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⑤近三年(2015、2016、2017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五)考察
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由新区组织部会同新区党工委办公室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作出考察评价。
考察中如发现考察对象存在不适宜录取或与选调岗位不匹配情形,组织方有权不予录取。
(六) 体检
按照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公示
通过体检、考察的拟录用人员在兰州新区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八)调动
公示无异议,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
1.考试、考察、体检、公示具体时间将按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在兰州新区官网予以公告。兰州新区官网所发信息为本次选调权威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考试期间请保持联系畅通,因联系不到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2.报考人员所提供相关数据信息及资格复审材料必须为有关机关认证或正式制发,若有造假行为,在考试任一环节,一经发现,取消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兰州新区各类选调选聘工作人员考试。
咨询电话:0931—8258508 0931—8259387
兰州新区党工委办公室
兰州新区组织部 2018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