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管理团队,为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推动新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保障。经兰州新区党工委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招行政管理、政法岗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考单位及招考数量
(一)招考单位
1.兰州新区工作部门:党工委办公室、管委会办公室、纪工委(监察局)、组织部、党群工作部、经济发展局、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教育文化体育局、科技发展局、卫计和食品药品监督局、农林水务局、民政和社会保障局、商务和旅游局(综合保税区管委会)、环境保护局、经济合作局、审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三个园区:中川园区、秦川园区、西岔园区。各街道(乡镇),中川镇、秦川镇、西岔镇。
2.兰州新区公安局、法院、检察院。
(二)招考数量
公开选招在职工作人员180名,2019年应届毕业生80名。具体为:
1.兰州新区各部门、各园区、各街道(乡镇)共选招党政机关行政管理干部120名,其中:副县级干部5-10名、正科级干部10-20名、副科级干部30-40名、一般干部50-70名;2019年应届毕业生50名。
2.兰州新区公检法部门共选招在职政法干部60名,2019年应届政法院校毕业生30名。
(三)本次选招按照各岗位需求,结合报名情况,择优录取。
二、选招范围
(一)各级政府机关、政法系统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
(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正式干部。
(三)2019年应届毕业生。
三、资格条件
1.现为公务员(参公)身份人员应具有下列资格条件:
(1)一般干部35周岁及以下,副科级干部40周岁及以下,正科级干部45周岁及以下,副县级干部50周岁及以下。
(2)全日制一本院校毕业,参加工作1年及以上;全日制二本院校毕业,参加工作3年及以上;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在职本科及以上学历,参加工作12年及以上;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在职本科及以上学历,参加工作15年及以上。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身体健康。
2.现为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员应具有下列资格条件:
(1)副科级职务(管理八级或中级职称)40周岁及以下;正科级职务(管理七级)45周岁及以下;副县级职务(管理六级或副高级职称)50周岁及以下。
(2)全日制一本院校毕业,参加工作3年及以上;全日制二本院校毕业,参加工作6年及以上;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在职本科及以上学历,参加工作12年及以上;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在职本科及以上学历,参加工作15年及以上。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身体健康。
3.应届毕业生应具有下列资格条件:
行政管理岗位具有全日制一本及以上学历,政法岗位为全日制政法院校二本及以上学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作为选招对象: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招程序
(一)报名
报考人员须于2018年10月7日8:30至2018年10月31日18:00将报名登记表投入电子邮箱lzxqgwhzzb@163.com。
(二)资格初审和面试
根据简历进行初审,结合岗位需求,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报考公检法部门的加体能测试。
(三)考察
1.副县级干部通过面试后进行组织考察,重点了解德、能、勤、绩、廉情况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应度,突出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了解是否存在影响选招的其他问题。
2.落实中央关于从严管理干部人事档案的有关要求,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和公务员管理的政策规定,认真审查选招对象人事档案,核实“三龄两历一身份”、遵章守纪、廉洁守法等情况,凡发现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有违纪违法记录及其他方面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一律取消资格。
(四)确定拟招对象
根据履历评审、面试等情况,结合岗位需要,经兰州新区公开选招干部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后确定拟选招对象。
(五)体检
按照有关规定,在指定的体检机构对选招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依次递补。
(六)手续办理
选招对象确定后按规定办理手续。
五、相关待遇
按照兰州新区现有岗位标准执行,享受相应岗位工作待遇。
六、其他
1.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具体时间将按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在兰州新区官网予以公告。期间请保持联系畅通,因联系不到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2.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提供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必须为有关机关认证或正式制发,若有造假、隐瞒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3.本次选招涉及到的年龄、工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30日。
联系人:杨宁0931-8259387
马珂0931-8259380
兰州新区组织部
2018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