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新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人事争议,充实兰州新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工作力量,经新区党工委同意,现面向全省人社系统择优选调5名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选岗位
兰州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公室工作人员5名
二、选拔条件
1.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及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2.具体条件
(1)全省范围内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近5年内有3年以上从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相关工作经历,持有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证书,且担任仲裁员独立审理案件满3年以上。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45周岁以下。条件优秀的科处级干部,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
三、简历投递方式
报考人员将干部选调报名登记表(附件)、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资格证书、行政事业干部登记表或单位出具的身份证明材料、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以压缩包格式发送至lzxqgwhzzb@163.com。投递时间截止2019年2月27日。2019年3月4日未收到初试通知者,则视为申请未通过。合则约见,非约请勿来人来电。
附件:干部选调报名登记表
咨询电话:0931-8259380
兰州新区组织部
兰州新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