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市司法局、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公证改革发展的意见》(天司发〔2017〕75号)精神,将武山县公证处由行政机构调整为正科级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隶属于县司法局管理。根据《武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武山县公证处由行政体制改为事业体制的通知》(武机编发〔2017〕13号)文件,武山县公证处由行政体制改为事业体制,核定4名事业编制。随着公证机构改革的不断深入,逐步向二类事业单位过渡。
根据县公证处工作需要,按照《武山县县直部门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县委办发〔2018〕49号)规定,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遴选县公证处工作人员,现将遴选方案公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
本次公开遴选县公证处工作人员4名。
二、遴选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信念坚定,敢于担当,群众公认,实绩突出;
2.国家正式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考试C证及以上证书;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热爱工作,有责任心。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擅自调整服务单位的;
4.尚在试用期的;
5.涉嫌档案涂改造假的;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其他不得参加遴选的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公开报名。本次公开遴选采取报考人员个人自愿方式。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9年3月8日—2019年3月28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武山县司法局办公室。
联系人:张 华。
联系电话:0938——4938091
(三)报名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一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
4.从附件中下载打印并填写《武山县公证处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四)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会同县司法局负责进行审查。
(五)笔试、面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所占比例为60%、40%。
四、公示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照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在遴选单位和被考察对象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影响遴选问题的,进入考察环节。
五、考察
由县人社局、县司法局联合派出考察组深入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遴选职位的适岗程度进行全面考察。
六、体检及调动
1.体检:考察结束后,由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确定体检对象。
2.调动:拟遴选人员确定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武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武山县司法局
2019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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