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满足工作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酒泉市邮政管理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公务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选调公务员。
二、选调范围及职位
选调范围:从酒泉市符合岗位条件的公务员中选调,优先从“双一流”大学毕业生中选调,选调职位为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
三、报名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2.热爱邮政管理部门工作,擅长文字材料写作,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已登记且在编在岗的三级主任科员及相当职务层级以下公务员。
5.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需要。
7.符合公务回避等规定。
8.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内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公开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2月24日上午8:30至2020年2月26日下午17:00。(温馨提醒:不要错过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北辰遴选祝您考试顺利!)
2.报名地点:酒泉市邮政管理局办公室,肃州区世纪大道45号交通大厦三楼。
3.报名材料:
(1)本人填写的《酒泉市邮政管理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粘贴照片,正反打印),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干部任免审批表》(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复印件;
(5)能够证明本人工作能力和业绩的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发表的文章、起草的调研报告、领导讲话、重要文件等)。
(二)资格审查
酒泉市邮政管理局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选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选调计划人数和报名人数原则上达到1:3比例即可进行考试。
(三)选调方法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酒泉市邮政管理局负责组织,省邮政管理局纪检组全程监督。公开选调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均实行100分制,笔试占60%,面试占40%。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1.笔试。
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政治理论水平、文字写作水平、辩证思维能力、理解分析能力等。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考点设在市邮政管理局(具体考试时间及地址另行通知)。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在笔试人员中确定前三名进入面试,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
面试时间15分钟,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辩证思维能力、理解分析问题的能力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察与体检。
根据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人选。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1)组织考察。采取审阅个人档案、廉政鉴定、现实表现认定、实地考察、同考生本人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现实表现和实绩、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4.确定选调人员。
根据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情况,全面衡量报名人选的个人综合素质、实际工作能力、单位群众基础等多方面因素,对报名人员进行综合分析比较研判,由酒泉市邮政管理局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最终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5.公示和调转。
对拟选调人选将在酒泉市邮政管理局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若有关于拟选调人员不符合选调条件的举报或有影响选调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空缺岗位按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选调工作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证件和信息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要与个人档案材料一致,在笔试前要签订《诚信承诺书》,凡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交有关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其它事项
1.本次选调将电话通知各环节入围人员。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固定电话或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电话不通影响选调的,责任自负。凡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2.酒泉市邮政管理局选调工作监督电话:0937-2822718(酒泉市邮政管理局纪检组)
3.咨询电话:0937-2651838
附件:
酒泉市邮政管理局
2021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