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人员紧缺的问题,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一批优秀年轻干部充实到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计划公开选调工作人员5名,具体选调岗位和条件见《永昌县2019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简表》。
二、选调范围及对象
全县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四级主任科员(除原副科级干部套转为四级主任科员人员外)及以下公务员;已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四级主任科员(除原副科级干部套转为四级主任科员人员外)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报名参加永昌县2019年公开选调的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较强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大学及以上学历;
3.需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11月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限未满的;
3.见习期未满的;
4.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存在涂改造假情形尚未处理的;
5.近两年内受到行政拘留治安处罚的。
四、选调程序
这次公开选调,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知识测试、面试、组织考察、公示、办理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 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8日—11月30日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中共永昌县委组织部311室
3.报名方式:本次公开选调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受理委托报名。参加公开选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考,不得重复交叉报名。
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填写《永昌县2019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提交近期同底正面2寸免冠照片4张。
4.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和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报名人员须对报名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二)知识测试。知识测试以笔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量化计分。笔试由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基本知识储备、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写作能力等,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试题由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有关程序命制。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结束后成绩通过永昌县人民政府网站、永昌县党建网、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体向社会公布。
(三)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试者的笔试成绩,按照选调计划总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由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具体测试内容和方式,由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核后确定;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成绩计算。应试者最终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比例确定,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通过永昌县人民政府网站、永昌县党建网、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体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组织考察。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试者的综合成绩,按照1:1的比例等额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工作由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察组成员一般不少于2人。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及相关工作资料、履历分析等方式进行,重点了解掌握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
考察组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考察对象“三龄两历一身份”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凡发现档案涂改严重、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一律取消本次选调资格,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六)公示。经考察初步确定拟选调人员,经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在永昌县人民政府网站、永昌党建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办理手续。公示期满,无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选调的,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按程序办理正式调动手续;对存在影响选调问题并经查实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其他事项
1.所有参与选调的工作人员,都要严格遵守有关纪律和要求,严格执行回避规定,凡存在回避情形的,必须主动回避;在工作中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机密等违规违法行为的,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2.本次选调不收取报考者任何费用;
3.未尽事宜,由永昌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935-7523788 (县委组织部)
附件:
永昌县2019年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