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肃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本次公开遴选5名机关干部。其中:区政府办公室公务员岗位3名,区政府调研督查室参照公务员管理岗位2名。
二、遴选范围
区政府办公室:从全区各乡镇、街道、区属各部门(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中遴选。
区政府调研督查室:从区属各部门(单位)已进行参照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中遴选。
三、遴选条件
1.符合“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截止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4.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写作能力、合作共事能力和吃苦耐劳精神;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试用期内、规定服务期内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遴选程序和办法
(一)组织推荐
公开遴选采取单位推荐的方式进行,对符合遴选条件的干部,各乡镇、各街道、区属各部门要认真审查,积极推荐。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2日—12月16日(星期六、星期日正常报名)。
2.报名地点:区政府办公室一楼107室(文档股)。
3.报名材料:
(1)《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表须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盖章;有主管局的,加盖主管局的公章);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学信网学历验证打印件;
(3)公务员(参公)登记表复印件(加盖组织、人社部门印章);
(4)近期免冠2寸蓝底彩色照片3张;
(5)本人参与起草的公文、调研报告等文字材料3篇(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4.资格审查。按照公开遴选的资格和条件,区政府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笔试环节,未通过资格审查者,取消遴选资格并通知本人。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比例不得低于1:3,对报考比例达不到1:3的,酌情减少遴选人员数量。
报名者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笔试
1.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
2.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遴选名额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四)面试
1.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
2.面试现场打分,成绩现场公布。
3.依据笔试和面试成绩总和,由高分到低分按遴选名额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区政府办公室派出考察小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结束后,统计并公布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考察成绩×30%),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遴选人员,经区政府办公室党组会议研究后确定拟遴选对象。
(六)公示和选调
拟遴选人员确定后,在区政府办公室和拟遴选人员原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影响遴选问题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统一办理调动手续。
联系人:韩丽 2661476 18993769397
附件:《肃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肃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10日